王兆國:建議提高鄉鎮人大代表名額上限至160名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08日 1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上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王兆國在報告中指出,建議提高鄉鎮人大代表名額的上限,將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名的規定修改為“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名”。

  王兆國説,一些地方提出,近些年來,一些地方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鄉鎮合併,鄉鎮人口增加較多,有的人口多達十幾萬甚至二十幾萬,選舉法規定的鄉鎮人大代表最多不超過一百三十人的名額顯得偏少。據此,建議提高鄉鎮人大代表名額的上限,將選舉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關於鄉、民族鄉、鎮的代表總名額上限作出修改,將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名的規定修改為“代表總名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名”。(修正案草案第四條)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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