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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2月05日 2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2月5日,重慶陳坤志等18人涉黑案在重慶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坤志(黃衣)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七項罪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億零二萬元。宣判後,陳坤志當庭表示上訴。中新社發 楊君相 攝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