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將於2月3日宣判陳水扁家族偽證案

發佈時間:2010年01月14日 10: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新華網台北1月14日電(記者劉剛 徐群)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13日再度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所衍生的“偽證案”,傳訊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子女陳致中、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出庭,4人仍向合議庭請求免刑與緩刑,該案定於2月3日宣判。

  台灣檢方偵辦陳水扁弊案時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等人的私人消費發票核銷公務費,吳淑珍被控教唆子女向檢方作偽證。該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去年9月1日作出判決,吳淑珍被判有期徒刑1年,陳致中、陳幸妤和趙建銘均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並且均未獲緩刑。

  臺高院合議庭去年11月24日二審首度審理此案,吳淑珍等4人當庭認罪,但均認為一審判得太重,請求減刑。此外,吳淑珍還因教唆陳水扁友人羅勝順、羅施麗雲等人作偽證,是臺高院目前審理偽證案的接續犯。

  吳淑珍在13日的庭審中對教唆羅勝順與羅施麗雲作偽證的並案部分認罪,但其律師辯稱羅施麗雲是自行教唆羅勝順作偽證,並非因吳淑珍指示,認為吳淑珍不構成教唆。

  吳淑珍等人仍稱原審量刑過重,請求高院合議庭給予減刑並宣告緩刑。合議庭在確認證據資料與事實陳述,並聽完檢辯雙方意見後,宣佈全案將於2月3日宣判。

  此外,吳淑珍抱怨財産遭到檢方扣押後入不敷出,日前申請撤銷處分,要求發還新台幣4000萬元。臺高等法院13日晚間亦作出裁示,吳淑珍的460.2萬元新台幣定存撤銷扣押,其他申請全部駁回。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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