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過法規,禁止進口美國牛肉高風險部位

發佈時間:2010年01月05日 15: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備受矚目的美國牛肉修法今天(5日)在臺當局“立法院”三讀通過,禁止牛肉高風險部位進口,兩個月來的紛擾終告落幕。由於修法違反與美國的議定書,會議決定“朝野”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國際壓力。

  “食管法”修正後規定,“包括雖非疫區而近10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只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它相關産製品”,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因此,島內民眾擔憂內臟絞肉等6項高風險部位,“修法”採明文禁止,並有10年限制期間,但只要10年內沒有發生狂牛症,美國牛肉進口將不受條文限制。

  “院會”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一項是“行政院”此次擴大進口美國牛肉,民眾尚有疑慮,為降低民眾疑慮,再進一步“立法”加以限制。未來如因這些限制而引起國際壓力,“朝野”政黨及行政機關應共同面對克服。

  另一項為為確保民眾健康並讓消費大眾都能安心,依本次修正條文所定地區所進口之牛肉及其相關産製品應嚴禁30月齡以上牛只之牛肉及相關製品進口,應嚴加確定查察,唯有未滿30月齡牛只之牛肉及其相關産製品始可進口。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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