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村長稱曹操墓方圓2.5公里將劃為保護區

發佈時間:2010年01月01日 08: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徐玉超講述當年發現魯潛墓石碑的過程。

王秀芝發現了“魏武王常所用大戟”石牌。

“魏武王常所用大戟”石牌是曹操墓關鍵證據。

  歲末的河南安陽,氣溫低得讓剛被確認為曹操高陵的西高穴村考古點工地不得不暫停進一步發掘。

  儘管河南省文物局去年12月27日的確認曹操高陵新聞發佈會已經比原計劃推遲了兩天,但人們還是覺得消息來得太快——這是一個已經困擾中國人1800年的千古謎題,真的就在這個普通的冬天被破解了嗎?

  也許因為有周老虎的前車之鑒,一個考古成果的發佈引發年終一場最大的口水仗,專家和網民扭成兩股反應最快的質疑力量。昨日下午,河南省文物局最終以緊急進行專家説明會的形式,冀望在元旦假期來臨前暫停風暴。

  連日來,本報記者趕赴安陽縣安豐鄉西高穴村,實地調查還原該墓發掘前後的完整鏈條,力圖解答幾個疑問——曹操墓從發掘到認定,誰説了算?該項文物考古成果在發佈過程中是否存在瑕疵?這到底是一場正常的考古發掘,還是一場埋藏了經濟開發預謀的倉促上陣?

  文/本報特派記者邱瑞賢圖/本報特派記者杜江

  面對紛至沓來的參觀墓地者,人口不過2000多的西高穴村有心理準備,但並不夠——調派24小時看守墓地的特警隊前天上午才緊急挎上了微型衝鋒槍;在過去的數天裏,當地的警察、派出所所長、村長、鄉長每個人都經歷了一次空前的應對媒體訓練。

  實際上,西高穴村並不是一條古村,至今沒有村志。

  一塊墓誌和一個“土博士”

  魯潛墓誌透露出曹操墓所在地信息,把隔壁漁陽村的“土博士”龍振山吸引過來研究。

  村民很喜歡圍觀各路記者,在發掘現場的採訪,每個人臉上都喜氣洋洋,認為曹操墓在家旁邊是件大喜事。問起這樁美事的大功臣,他們把徐玉超推出來。

  徐玉超1981年就開始在西高穴村開磚廠。開磚廠最重要的工作是取土,1998年5月13日,他照常在村西北0.5公里處的一個機磚場裏起土,一塊青石板忽然露了出來。後經專家一看,這是一塊墓誌。墓主是魯潛,卒于後趙建武十一年,其官至後趙大仆卿都尉,正三品官員,屬於朝廷的重臣級別。

  引人注目的是墓誌上兩行小字:“墓在高決橋陌西行一千四百二十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四十三步,北回至墓明堂二百五十步”。

  徐玉超找到墓誌的消息很快在村裏傳開了,把隔壁漁陽村的“土博士”龍振山吸引了過來。龍振山是民間考古愛好者,他找到徐玉超,做了拓片,就開始了對曹操墓地的研究。

  “土博士”龍振山摘錄了《三國志》及《資治通鑒》上關於曹操的內容,根據安陽縣誌等對曹操墓地的可能性進行了研究。魯潛的墓誌被龍振山作為研究曹操墓的坐標,並依據魯潛的墓誌對曹操的墓地所在地進行了推測。

  根據墓誌的記載,龍振山換算出一千四百步是1.74公里,並據此畫出了曹操墓區示意圖。“我在2003年就確定曹操墓肯定在西高穴村。”這次確認的曹操墓地,比龍振山畫的墓地要稍微偏西北一些,兩者誤差在500米左右。

  以魯潛墓誌發現地來推斷曹操墓所在地,這個思路和後來介入的考古專家不謀而合。西高穴考古隊隊長潘偉斌昨天下午説,魯潛墓誌的發現是曹操墓的證據之一。網民質疑發現魯潛墓誌卻沒發現有魯潛墓,以墓誌所在地為坐標推論魯潛墓地,再推論曹操墓,這種推論的推論,靠譜嗎?

  然而潘偉斌覺得很靠譜。“徐玉超帶著我們去指認那塊墓誌發現地,那個地方是一個大坑,比附近地面低6~7米,可見已取土多年。我們相信魯潛墓的位置就在那裏,至於為何沒有墓,很可能是被磚廠歷年取土中被挖掉。”

  一場偷偷摸摸的爆破特意選擇在2006年的大年除夕之夜。2005年上任的村長徐煥朝説,連他都沒有引起警覺。

  這聲悄然巨響,實際上在西高穴村頭的一片空地上炸開了一個80厘米直徑的大洞。

  2006年3月,終於有村民發現了這個盜洞。

  那時這座陵墓被文物部門稱為“東漢大墓”,但是誰也不敢妄動。徐煥朝説,他也沒有想過,他在書中最熟悉的曹操葬身於此,只是從此村裏沒有了安寧。

  “從2006年開始到2007年,這裡一共被挖了5次,挖完我們填,填完又繼續挖。我們每次都慢了一步,肯定是村裏有人放風。”徐煥朝言語中頗感遺憾。

  盜洞挖了又填5次

  2008年安陽縣安豐鄉派出所偵破了一樁盜墓案,繳獲一塊石枕,上刻“魏武王御用慰項石”字樣。

  盜墓分子的猖獗終於在2008年被壓制住。這一年安陽縣安豐鄉派出所偵破了一樁盜墓案,從盜墓賊手中繳獲一塊石枕,上刻“魏武王御用慰項石”字樣。盜墓者親口承認,石枕是從東漢大墓中偷來。安豐鄉書記賈振林拿著石枕,找到正在附近執行“南水北調”考古工作的潘偉斌“鑒別鑒別”。

  “潘偉斌一看,覺得這個石枕級別很高,立即上報。”事實上,從2006年開始,潘偉斌就開始留心這個東漢大墓,石枕的繳獲讓他倍添信心。河南省文物局老局長常傳儉力挺發掘該墓,並最終取得了國家文物局的審批。

  2008年12月,西高穴村村民迎來了考古隊,他們租下村裏的一個大院子,從此住了下來。先挖掉那1.8米高的地面,重現1800年前的原始地貌。

  今年4月,出生於西高穴村的徐煥朝第一次進入那片神秘的地下空間。

  徐煥朝沒有參與發掘,但是他的消息比誰都靈通。20多名村民受聘輔助,“每兩個考古隊員配兩個村民”,每天日薪15元。

  每一天,都有鄰居村民跟他彙報,今天又挖到什麼了。“先是瑪瑙,後是骨頭,再是石牌、小牌……好興奮!”讓他印象最深的是12月22日挖到的59枚小牌,“實際上是陪葬品的清單,就是因為發現了這些小牌,把本來確定在12月25日舉辦的新聞發佈會推遲了兩天。”

  那塊被認為是確認曹操墓最關鍵證據的“魏武王常所用大戟”石牌,是村民王秀芝在清理時發現的,她馬上報告給資深考古隊員尚金山。這塊石牌,後來成為曹操墓真假風波中的最大焦點。

  “那一天下午5點多,都快下班了,石牌是我親眼看到從土裏挖出來的。”尚金山給本報記者展示了他的考古日記,上面赫然記錄,“2009年11月8日,擾土裏發現殘缺石牌,殘長9.5/8.3厘米,寬3厘米,厚0.6厘米,上面有一圓孔,上有洞環鏈,正面刻有‘魏武王常所用’字樣,發現地點距前室西壁3.75米,距南壁1.4米。”

  石牌裂成了兩瓣,另一瓣是在兩天后才被找到的。

  當尚金山發現兩塊殘片像拼圖那樣天衣無縫時,他興奮極了。在這位幹了一輩子考古工作的老人眼裏,這塊石牌不存在被後人放入墓中的可能,“這是武器的説明標識,就像商品的商標,旁邊就是那個武器大戟,只是已經銹得不成樣子了。這怎麼作假?”

  根據以這面石牌為主的六大“鐵證”,去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公佈了對曹操高陵的確認成果。

  “這事前後論證了一年多,開了三次專家會議。但是公眾覺得發佈倉促,就實在有點冤。”昨日下午,復旦大學文博係副主任高蒙河對記者説。

  發佈何以被認為是預謀?

  曹操墓比殷墟、岳飛故里更加引人注目,如果比照兵馬俑的參觀人數,曹操墓最低有4.2億元的收益。

  實際上,消息公佈後公眾不理解的地方還有很多。“證據充分嗎?研究清楚了嗎?”在過去的一週裏,面對越來越多的質疑,河南省文物局一概以“將有集中回應”答覆,而在第一、二天還一一進行駁斥的潘偉斌開始逐漸閃躲,“沒辦法應對”。從公佈消息後的第三天開始,他再不接聽任何陌生來電。

  公眾進一步的懷疑仍在持續。前日,學者裴鈺在博客上為安陽算了一筆賬,曹操墓作為全新的一個文化旅遊景點,比殷墟、岳飛故里更加引人注目,如果比照兵馬俑的參觀人數,曹操墓最低有4.2億元的收益。

  裴鈺認為,曹操墓的發掘和保護,必然會有商業旅遊開發,“這是很自然的事情”。徐煥朝告訴記者,曹操墓所在的地點是農民的耕地,曹操墓發掘後,附近不允許建房子,方圓2.5公里都將劃入保護區。為了對曹操墓的開發,會在2010年將到村子裏的道路修成二級公路,村子的路將連接到107國道,修路距離大約長9公里。

  在考古專家眼裏,經濟開發的問題提出太早。昨日下午,國家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夏商周考古研究室副主任杜金鵬在面對媒體提問“倉促發佈是否為了經濟利益”時,表示“現在才剛發掘出來,談不上經濟利益問題”。

  考古發佈無制度有“行規”

  考古界有自己的行規。因此,我認為只要是以省級單位公佈的考古成果,還是值得信任的。

  一個考古成果的發佈,卻引發如此軒然大波,顯然讓文博考古界措手不及。就如杜金鵬所説,昨日的專家説明會是被公眾“逼出來的”。那麼,到底這個考古成果的發佈過程是否存在著容易引發質疑的瑕疵?

  “説實話,我覺得目前公眾接受突發性文化新聞的能力還不夠,很多提出質疑的人都不是考古界人士,而資深的相關歷史專家也並沒有倉促質疑,比如易中天,他就三緘其口。”高蒙河説,在這次風波之中,他發現大部分公眾並不了解考古論證的程序,“一般而言,對已經國家文物局審批,發掘程序科學、符合操作流程,發掘成果又具有比較重大歷史文化價值的考古成果,就符合發佈標準了。”

  “有初步結論的考古成果就可以發佈,如果説倉促,明知有成果都捂住不報,難道不比引起質疑更尷尬嗎?”他感嘆。

  近年來各地陸續號稱有重大成果發佈,是否存在讓公眾難以甄別成果真假的亂象?他指出,此次曹操高陵的考古成果發佈,是由國家文物局邀請河南省文物局專家到北京發佈的。“國家文物局是行政部門,而考古發現是科學行為,不適合由國家文物局來公開發佈,所以一般都是根據專家論斷來發佈。”高蒙河坦言,目前我國還未有很健全的考古成果發佈制度,比如什麼機構有權利發佈考古成果,到什麼階段可以發佈,一般都是針對具體的考古成果指定規則。

  “不過,考古界業內自己的行規,實際上省級和省會以下單位具有考古發掘資質的單位本來就不多,自然就沒有發佈的可能。因此,我認為只要是以省級單位公佈的考古成果,還是值得信任的。沒有特殊允許,個人是不能向公眾發佈考古成果的。”他表示。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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