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某些地區中央項目配套資金40%未落實

發佈時間:2009年12月24日 12: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專題:新聞發佈會

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 中國網趙娜攝

  中國網訊 國務院新聞辦12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王偉,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介紹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介紹,09年抽查的1665個中央投資項目總體情況比較好,同中央檢查組的檢查結論是基本一致的,沒有發現用於“兩高”行業、産能過剩行業和黨政機關辦公樓的建設,也沒有發現重大損失浪費的情況。

  董大勝表示,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是有些地區和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沒有完全落實,這種情況在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上表現程度是不同的,最高的地區配套資金有40%還沒有落實。對於配套資金不落實的問題審計署也進行了研究,我們認為有幾個原因:1.地方政府,特別是市、縣級政府的財力比較緊張。2.有些工程進度還不一定馬上需要配套資金的進入,因為工程建設有一個過程。3.地方把有些資金投入到了他們認為是更加必要的項目,沒有投入到中央建設項目上。

  二是有些項目在立項審批或者建設的過程當中執行國家有關土地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不夠嚴格,有一部分項目存在著土地上未批先佔或者超面積佔用土地的情況,有些項目環境評價的手續不夠完備。

  三是有些項目建設單位沒有經過批准就改變了設計和建設規模、降低了建設標準,或者改變了項目用途,使這個項目沒有達到預期的建設效果。

  四是在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上還存在著少量擠佔挪用現象,比如説用已完工的項目重復申請政府投資問題。

  五是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將中央代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於中央投資項目,而是用於安排地方項目的建設或者其它方面。

  六是通過地方政府融資的建設項目負債率比較高,這樣給地方政府帶來了一定的債務壓力、財政風險。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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