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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21日電 應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魯哈尼邀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於1月22日至23日對伊朗進行國事訪問。這是中國國家主席時隔14年再次訪伊,對中伊關係發展具有承上啟下、繼往開來的重要意義。
中國和伊朗存在著悠久的歷史聯絡和傳統友誼,早在兩千多年前就開始友好交往。1971年8月16日,中伊兩國建交。近年來,中埃兩國領導人保持頻繁接觸,下面本網對十八大以來習近平與伊朗高層領導人的歷次會談會面進行盤點。
2015年9月28日
習近平在紐約會見魯哈尼:中伊關係同樣面臨新的發展契機
2015年9月2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紐約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 新華社記者李學仁攝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5年9月28日在紐約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習近平指出,中方高度重視發展同伊朗關係,40多年來中伊友誼和合作基礎歷久彌堅。不久前,伊朗和伊核問題六國達成全面協議。協議執行後,伊朗對外合作面臨更多機會,中伊關係同樣面臨新的發展契機。我們願同伊方一道,抓住當前時機,繼續提升雙邊關係和務實合作水平。
習近平強調,中伊雙方要提升雙邊關係定位,加強政黨、立法機構、地方、民間等方面合作,深化在上海合作組織、聯合國等多邊框架內合作,不斷增進政治互信,豐富戰略關係內涵。雙方要對接兩國發展戰略。中方願同伊方重點推動基礎設施和互聯互通項目,擴大在鐵路、公路、鋼鐵、汽車製造、電力、工程機械、高新技術、環保等領域合作。要優先推進能源和金融合作。中方願同伊方充分挖掘雙方在能源領域互補優勢,開展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要切實加強安全合作。
魯哈尼表示,伊朗珍視同中國的友好關係,新形勢下,願密切同中方高層交往,深化同中方在經貿、能源等各領域長期戰略性合作,推動雙邊關係不斷向前發展。在有關各方共同努力下,伊核談判取得重大成果,這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也為伊朗擴大同各方合作提供了機遇。伊方願同各方一道,確保伊核全面協議得到落實。
2015年4月23日
習近平在雅加達會見魯哈尼:兩國關係正處於承前啟後的重要階段
2015年4月2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雅加達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新華社記者張鐸攝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5年4月23日在雅加達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
習近平強調,中方高度重視發展中伊關係。當前,兩國關係正處於承前啟後的重要階段。雙方要保持高層接觸和各領域交往,增進戰略互信。要以“一帶一路”為主線,以互聯互通和産業合作為支點,推動雙方務實互利合作向寬領域發展。中方願意同伊方在能源領域開展長期穩定的合作,擴大在高鐵、公路、建材、輕紡、通信、電力、工程機械等領域合作,實現兩國優勢産業、優質資源、優良市場對接。要以深化兩國人民友誼為目標,增進兩國人民相互了解。
習近平指出,不久前,伊朗和六國在伊朗核問題談判中達成共識,是各方朝著達成全面協議方向邁出的積極一步。中方願繼續同包括伊朗在內有關各方保持溝通,繼續在談判中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儘早達成一項公正平衡、互利共贏的全面協議。
魯哈尼表示,很高興同習近平主席再次會晤,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伊中兩國友誼源遠流長,伊方願深化同中方在各領域的交流合作。當前,包括伊中在內的亞非廣大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面臨共同的發展任務和挑戰。伊朗希望擴大兩國能源、科技、鐵路、港口等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
魯哈尼表示,伊方重視伊核問題談判取得的進展,希望所有談判方都切實遵守六國和伊朗形成的共識,以確保達成有關全面協議。
2014年5月22日
習近平在上海同魯哈尼會談:中方願為伊朗核問題早日解決作貢獻
習近平在上海西郊會議中心廣場為魯哈尼舉行歡迎儀式。新華社記者 蘭紅光 攝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4年5月22日在上海同伊朗總統魯哈尼舉行會談。兩國元首共同規劃中伊關係發展,決定攜手努力,推動各領域友好合作邁上新臺階。習近平強調,中方願繼續為伊朗核問題早日得到全面妥善解決作出貢獻。
習近平表示,中伊傳統友好,合作潛力巨大。中方高度重視發展兩國關係,願同伊方共同努力,將中伊關係提高到新水平。雙方要保持高層接觸和往來,推動兩國政府、議會、地方、民間交往,深化了解和互信,擴大貿易往來,穩步推進油氣、石化合作。歷史上,中伊兩國人民通過絲綢之路開展友好交往。中方歡迎伊方積極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帶動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合作,啟動高鐵、經濟園區等項目。雙方要加強安全合作,共同打擊恐怖主義、毒品和跨國犯罪。中伊都是文明古國,要加強人文交流,儘早互設文化中心,促進旅遊合作。
魯哈尼表示,我去年同習近平主席在比什凱克會晤以來,兩國關係加快發展。伊中友好交往歷史悠久,現實關係不存在障礙,我對兩國合作感到樂觀。伊方從長遠角度重視加強兩國經貿、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合作,歡迎中國企業投資。伊方支持兩國文化交流。中國是促進亞洲和世界和平和發展的重要力量。伊方祝賀亞信上海峰會取得積極成果,願同中方加強在亞信平臺的配合,共同反對恐怖主義和極端勢力,維護地區安全穩定。
2013年10月30日
習近平會見拉裏賈尼:繼續在六國機制內為推動和平解決伊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
2013年10月3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了伊朗伊斯蘭議會議長拉裏賈尼。中新社發 廖攀 攝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3年10月30日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伊朗伊斯蘭議會議長拉裏賈尼。
習近平説,近年來,中伊關係發展勢頭良好,兩國各領域交流合作成果豐碩。當前形勢下,把中伊關係發展好,不僅符合兩國共同利益,也將對中東地區和平穩定産生積極影響。中方堅持從戰略高度和長遠角度看待中伊關係,願同伊方繼承和發揚中伊傳統友誼,推動兩國各領域友好合作關係健康穩定發展。
習近平説,在伊方和有關各方共同努力下,伊朗核問題形勢出現一些積極變化。中方對此表示歡迎,並將繼續在六國機制內為推動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發揮建設性作用。
拉裏賈尼轉達了伊朗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和總統魯哈尼對習近平主席的親切問候。他説,伊朗政府實現了順利換屆,掀開了伊中關係的新篇章。伊方奉行向東看政策,高度重視發展對華關係,期待加強與中方在經貿、能源、投資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2013年9月12日
習近平在比什凱克會見魯哈尼:希望伊核有關各方尋求互利共贏的解決方案
9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比什凱克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新華社記者謝環馳攝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3年9月12日在比什凱克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
習近平強調,中方願同伊方保持溝通和交往,加深理解,增進互信,加強合作,共同推動兩國關係穩步向前發展。
習近平積極評價伊朗新政府就解決伊朗核問題作出的積極表態,指出該問題是牽涉伊朗切身利益和地區安全穩定的重大問題,希望下階段有關各方著重推動務實對話,尋求互利共贏的解決方案,鞏固和平解決的勢頭。習近平表示,中方主張尊重伊方正當合法權益,堅持對話談判解決,願繼續為勸和促談作出建設性努力。
魯哈尼表示,伊方希望同中方加強政治、經貿、投資、文化等領域合作,在地區事務中保持溝通,推動兩國關係進一步發展。
魯哈尼重申了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立場,表示伊方在國際法和核不擴散條約框架內發展核計劃,願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督,通過合作消除國際社會擔憂。希望中方繼續發揮建設性作用。
中伊發展大事記:
1971年8月16日中伊建交。1979年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建立後,兩國高層互訪增多,各領域友好合作關係不斷發展。
2000年6月22日,江澤民與伊朗哈塔米總統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談。
2002年4月20日,江澤民會見伊朗法爾斯省省長和宗教領袖哈梅內伊。
2002年12月16日,江澤民會見伊朗伊斯蘭議會議長。
2003年8月25日,胡錦濤主席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伊朗外長卡邁勒哈拉齊。
2005年7月5日,胡錦濤會見伊朗副總統奧列米。
2006年6月16日,胡錦濤會見伊朗總統內賈德。
2007年1月5日,胡錦濤會見伊朗領袖和總統特使拉裏賈尼。
2007年8月16日,胡錦濤會見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
2007年11月3日,溫家寶會見伊朗第一副總統達烏迪。
2008年4月16日,伊朗核問題六國外交部政治總司長會議在上海召開。
2008年9月6日,胡錦濤會見伊朗總統內賈德。
2008年10月31日,溫家寶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會見了作為觀察員國代表參加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第七次總理會議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達烏迪。
2009年4月17日,溫家寶在海南三亞會見前來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09年年會的伊朗第一副總統達烏迪。
2009年6月17日,胡錦濤在葉卡捷琳堡會見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
2009年10月15日,溫家寶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國代表伊朗第一副總統拉希米。
2011年6月14日,胡錦濤在阿斯塔納會見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
2012年6月6日,溫家寶會見烏茲別克斯坦總統卡裏莫夫、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和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
2012年6月8日,胡錦濤同伊朗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舉行會談。
2013年9月12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期間與伊朗總統魯哈尼會晤。
2013年10月30日,習近平在北京會見伊朗伊斯蘭議會議長拉裏賈尼。
2014年5月22日,伊朗總統魯哈尼訪華並出席在上海舉行的亞信峰會。其間,習近平主席同魯哈尼舉行會談。
2015年4月23日,習近平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
2015年9月15日,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伊朗外長扎裏夫。
2015年9月28日,習近平在紐約會見伊朗總統魯哈尼。
2016月1月22日,習近平對伊朗進行國事訪問。
中伊簽署重要雙邊協議和文件:
中國和伊朗建交聯合公報(1971年8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伊朗王國政府建交聯合公報(2000年11月7日)
中國和伊朗簽署價值40億美元合作協議(2011年7月18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引渡條約》(2014年12月28日)
伊朗與中國簽署石油換商品協議(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