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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周:我們希望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

發佈時間:2014年04月22日 1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求是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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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社會都有自己的核心價值觀。核心價值觀是文化軟實力的靈魂,是維繫社會團結的精神紐帶、指引社會前進的精神旗幟。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從社會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高度凝練,也是對美好社會的生動表述。它反映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屬性,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價值追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價值遵循。

  社會充滿活力,國家才有希望,人民才能幸福,而社會活力離不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市場經濟需要身份平等和規則公平,社會主義以公正和法治為核心價值。崇尚自由、平等,市場經濟才有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追求公正、法治,社會生活才有崇德向善的道德風尚。今天的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也面臨著更高層次的挑戰。經濟發展起來以後,社會領域的利益糾葛、無序競爭、行為失范等問題日益凸顯;物質生活改善以後,人們的權利意識顯著提高,對公平正義有了新的訴求;教育公平、醫療改革屢屢撥動心弦,收入差距、身份歧視一再引發關注,司法案件頻頻成為輿論熱點。這一切表明,人們嚮往平等的發展機會,渴望公正的社會環境,期盼法治政府和司法公正。在這樣一個改革攻堅期、問題多發期,迫切需要社會層面的價值共識。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並以之引領思潮、凝聚共識,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中國所處歷史方位和面臨客觀形勢有著清醒認識,體現了我們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和新境界。

  自由是人的本質屬性。從本質上説,自由是人擺脫限制和奴役,自己成為自己主人的一種社會狀態。尊重、追求、保護自由,讓每個人實現自由全面的發展,是社會主義的最終目的,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要求。早在法國大革命時期,資産階級思想家們就提出了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作為反封建反神學的思想武器。但在資本主義社會,自由只是少數人的自由、資本的自由,而對於廣大的無産者來説,除了自由地出賣自己勞動力的自由,其他的自由只是一種形式。對於沒有財産的人來説,財産權又有什麼意義呢?馬克思主義創始人揭露了資産階級思想家宣揚的自由的虛偽性,強調真正的自由是一種“實質的自由”,是多數人的自由,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實實在在的自由權利,而不是自由的空頭支票。因此,當代中國社會的價值取向中雖然也包含了“自由”這個詞,但卻與西方向外推銷的、被當作“普世價值”的“自由”根本不同。在當代中國,把自由作為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就是要確保公民自由權利,鼓勵公民自由奮鬥,營造有民主又有集中、有自由又有紀律、生動活潑、心情舒暢的社會環境,為每一個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社會條件。

  平等是人的最基本權利,是處理一切社會關係的最基本準則,是人類追求的一種理想社會狀態,關係到公民的尊嚴和幸福。人類社會的每一步發展都是向平等的邁進,而人類社會的每一次變革也都包含著平等的價值訴求。如同自由一樣,社會主義社會的平等價值取向與資本主義社會的平等理念也具有質的不同:財産權是一切權利的基礎,財産權不平等,其他一切平等就都是空的。社會主義平等不僅包括機會平等、權利平等,而且包括結果平等,它真正把對人的尊重落到實處。在當代中國,把平等作為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權,通過平等的社會機制和價值引導,保障每個人都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

  公正即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和本質特徵,是最能體現核心價值觀的社會主義性質的價值取向。雖然人類早就提出了公正的價值追求,但是在社會主義社會出現之前,公正與社會制度之間都是一種外在的關係,都不能真正實現公正。只有到了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實行了生産資料的公有制,由於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公正才真正成為社會制度的內生要求,才能真正實現公正。可以説,社會主義社會是比以往任何社會都更加公正的社會,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方方面面,惠及到社會主義國家的每一個公民。在當代中國,把公平正義作為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加快建立以權利公正、機會公正、規則公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正義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正的社會環境,從而在更加公正的基點上造福全體人民,簡單地説,就是要讓人民群眾公平地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法治就是依法治理國家、管理社會,是公正的政治和法權形式,是社會有序運行的基本保障,是社會走向現代文明的重要標誌。法律是公眾的意志,法治是社會的規則。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核心是規範權力保障權利,為自由、平等、公正提供制度保障。法治的實質是要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要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堅決防止以言代法、以權代法。在當代中國,把法治作為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就是要在黨的領導下,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依照法律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切實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尊法守法成為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和自覺的行為習慣,讓人民群眾在法治社會中享受到公平正義。

  作為社會的價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間既相對獨立,又內在統一,它們在實踐中相互補充、相得益彰。自由平等是社會活力的源頭活水,公平正義是社會活力的陽光雨露,而法治是社會活力的可靠保障。有了自由才會有人格尊嚴,才會有創造活力;有了平等才會打破階層固化,機會才會向每個人開放;有了公正才會有和諧,才會有心情舒暢;有了法治,每個人的權利、自由、安全才有制度保障。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是為了建立一個社會活力競相迸發、創造源泉充分涌流、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的社會,就是為了邁向自由社會、平等社會、公正社會、法治社會。

  應當明確,不論是自由、平等,還是公正、法治,也包括國家和公民層面的價值,都是具體的、歷史的、相對的。每一時代只能提出自己時代的價值觀,每一時代價值觀的實現程度都不可能超越自己時代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此,邁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只能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

  (作者:國防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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