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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大理寺》畫面截圖)
第四集
作為"五代十國"的終結者和北宋王朝的開拓者,趙匡胤重新恢復了中原主要地區的統一,五代法制破壞,貪官橫行,武夫草菅人命以至人心不向,國運短促,趙匡胤耳聞目睹感受頗深,決心引以為戒。然而接下來的幾樁大案卻令北宋司法官員們經受著嚴峻的考驗。
本集看點:
刑罰有據,是宋朝統治者的司法指導思想,而在當權者所構想的整頓吏治計劃中,宋代沿襲唐制建立監察機構,中央設御史臺,官員的職責是"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辯,小事則奏彈"。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官員,均在監察彈劾之列。就在對以權謀私、貪贓枉法行為打擊和嚴懲時,一個民間傳誦與史書記載截然不同的人物出現了。
宋朝是文人的天下,而那時文人們都喜歡針砭時弊、改良革新,以至於涌現出幾次變法運動,在范仲淹"慶曆新政"宣告失敗後,另一場由變法引起的兩黨相爭即將展開,而導火索竟是神宗熙寧元年,登州的一起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