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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觀點:株洲高架橋垮塌絕對是責任事故

 

CCTV.com  2009年05月26日 22: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  
專題:記者歸來

    央視網消息(記者詩嘉 北京報道):2009年5月17日下午4點24分,湖南省株洲市市區紅旗路正在對一高架橋實施預爆破,由於震動過大,導致封鎖區域外橋體垮塌。造成9人死亡,16人受傷,共有24台車輛受損。消息傳出以後,央視記者李克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跟蹤報道。今天下午,本網記者採訪到這位親歷現場的央視記者——李克明,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采編部政法組記者。

株洲“5.17”事故親歷記者李克明(左)

    記者:關於這次事故,有人説機械拆橋是罪魁禍首,也有人説是試爆傷了整座橋的元氣,還有人説橋本身有質量問題。但是對於諸多説法,當地政府為垮橋召開的四次新聞發佈會均未對此置評。那麼在您對整個新聞事件追蹤過後,您是否得出一個正確的“答案”呢?

    李克明:這個問題也是廣大網友十分關心的。我想任何一起事故,我們都應該當做一個教訓,都應該給我們後面的安全生産,各種工程的長治久安,吸取一個教訓。當地政府也向社會和群眾公開承諾,他們要深入調查這個事故的原因,找出它真正誘發這起本該避免的事故的因素。作為一個外行,也作為第一個到現場的電視記者,從專業方面,我可能説不出更多,但是從我個人感覺,還有我採訪中了解到,它絕對是責任事故。就是説絕對是我們哪個環節發生疏漏,我們完全可以有條件去避免卻沒有避免,所以應該來講,這是一個悲劇。從現場感覺,橋體下落,走的是自己的力道,沒有像汶川地震一樣搖飄。橋在十米以上落到這個位置上,打個比方,拿一根線,要給它豎立起來以後基本上就是這個位置,沒有幾公分的誤差,一個橋進行拆除,不管爆炸還是機械施工,它在這個位置上是不可靠的,是不牢固的,那麼我們最低的保障,為什麼侵佔它降落的地點,從現場畫面可以清楚看到這一點,三行車出事一行半,裏面一行死死給捂住了,外面公交車砸了三分之一,實際上公交車外面還有一行車,這行車應該都是倖免遇難的。我想我們管理上的疏漏,還有意識上的麻痹大意,可能導致這個事故一個原因。

    記者:正如您剛才所説,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因為我們也看到,當時在這個橋坍塌事故發生的這個時候,其實旁邊的路上還有車輛在行駛。我個人感覺,是不是因為施工方沒有“封閉施工”,或者説是,正確一點説叫“安全施工”,而造成這起事故?

    李克明:對,我覺得你説的挺有道理的。

    主持人:如果他們真正實行“安全施工”,是不是就能避免這起事故的發生?

    李克明:對,我想這個就是給我們後人,還有各個城市進行基本建設的時候,吸取重要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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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田詩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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