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馬來西亞上訴庭已向4度缺庭面對謀殺13歲華裔少年案的商人許金德,發出逮捕令。
以法官拿督蘇麗雅迪為首的上訴庭3司,批准控方逮捕令申請。上訴庭于去年3月12日在許金德第4度缺庭時,指示控方入稟一切相關文件證據,以提出逮捕令申請。
控方針對許金德及其兩名前保鏢萊斯迪和莫哈末納吉,在謀殺指控下獲無罪釋放,提出上訴。
3人被控于2004年9月26日晚上11時,至9月27日淩晨3時30分之間,在安邦路附近的孟光路洋樓,有共同意圖謀殺13歲中國少年許劍煌。
高庭于2005年9月20日裁決此案,出現許多沒有解決及答案的疑問,因此宣判3人表面罪名不成立,在無需出庭答辯下,當庭釋放。
據控方提呈國際刑警的一份報告,國際刑警調查後發現,中國深圳市羅湖區蓮塘醫院並沒有一名叫許金德的馬來西亞籍病人,也沒發出病假單給許氏的記錄。
上訴庭于2007年10月30日審理此案時,許金德通過拿督史丹巴南律師,提呈被指是上述醫院發出的病假單及醫藥證明書。
據報導,許劍煌于2001年赴馬求學,寄住在堂伯父許金德位於吉隆坡安邦路的豪宅。2004年9月27日淩晨,許氏被發現溺死在許金德豪宅內的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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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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