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發生在江北區某商場的“7 13”殺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各大網站上不斷出現所謂知情人對案件基本情況、被告人家屬情況的曝料、猜測等。昨天(13日),該案嫌疑人鄒鴻成在市一中院受審。
昨上午9時20分,還沒開庭,能容納200多人的一中院中法庭就被擠滿,法院只能臨時決定更換法庭。雙方當事人的同學、親屬和市民共有400多人到場旁聽。一中院確定由該院分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李生龍擔任審判長、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陳遠平擔任承辦人。
檢方指控,19歲的鄒鴻成是市內某高校學生。2008年底,鄒鴻成通過QQ認識同校女生楊詩雅。2009年6月,他因追求楊詩雅未果,購刀伺機報復。
2009年7月13日13時許,鄒鴻成得知楊詩雅在江北某百貨商場購物,攜帶刀具來到該商場找到楊詩雅。鄒鴻成向楊詩雅提出吃午餐的邀請被拒絕,頓生殺人惡念,持刀朝楊詩雅頸部、頭部、腰部、手部等處猛砍致其當場死亡。鄒鴻成逃至商場二樓消防通道處被抓。
此外,鄒鴻成還在上高中時,涉嫌強姦給自己補課的家教老師。檢方指控,張麗(化名)是給鄒鴻成補習數學的家庭教師。一直以來,兩人均在學校食堂上課。2008年3月22日上午,鄒鴻成以補課為由將張麗叫到家中,將她強姦。在殺害楊詩雅時,鄒鴻成剛從強姦案中取保候審,尚處於警方監視居住之中。
公訴人指稱,楊詩雅全身100多處傷口,足見鄒鴻成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性大。鄒鴻成還涉嫌強姦罪,應數罪並罰,處以極刑。
鄒鴻成的辯護律師稱,本案實際上是一個因婚戀處理不當引起的悲劇,鄒鴻成係激情犯罪,事先沒有預謀。鋻於鄒鴻成有強迫症,建議合議庭對鄒鴻成慎用極刑。
據悉,此事對楊詩雅的母親打擊很大,但她表示,相信法院會作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由於案情重大,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
他們是否在戀愛?
公訴人:鄒鴻成是單相思
檢方舉出鄒鴻成、楊詩雅多名同學的證詞,表明鄒鴻成曾經追求過楊詩雅,但遭到拒絕,兩人並無親密舉動。
檢察官稱,從證據中可以看出,鄒鴻成追求楊詩雅沒有成功,“他是在單相思。”鄒鴻成戀愛觀扭曲,性格狹隘,不能容忍楊詩雅與他人交往,才購買刀具伺機報復。
鄒鴻成:我們已經在戀愛
“今年(2009年)2月,我們確立了戀愛關係……我非常愛她,把銀行卡都給了她,由她分配支出。交往後,10次吃飯9次都由我買單。和她戀愛前,我每月支出600多,之後每月要兩三千元。交往半年來,我總共支出了2萬多元……”
辯護人:婚戀衝突慎用極刑
為證明兩人戀愛關係,鄒鴻成的辯護人出示了兩份證據:一份是鄒鴻成朋友楊某、韓某的證言,證明鄒、楊關係親密;一份是3張照片,一張是兩人在熱帶魚缸前合影,另兩張為楊詩雅在鄒鴻成家裏做飯、吃飯。辯護人認為,本案是個因婚戀處理不當引起的悲劇,按照最高院相關規定,此類案件慎用極刑。
殺人是否有預謀?
公訴人:他兩次到商場買刀
“這兩把刀是鄒鴻成事前買的,其中一把刀口都已捲曲,可想砍人時力量之大!”法庭上,公訴人舉起一把刀展示並指控,2009年6月起,鄒鴻成因追求楊詩雅未果,在解放碑和沙坪壩兩家商場先後買了兩把價格均為400多元的砍刀,隨身攜帶,伺機報復。
“鄒鴻成供訴,自己買的第一把刀不夠快,楊詩雅身體好,怕搞不定,於是又買了第二把刀。”檢察官指控,鄒鴻成在殺人前,還在手機裏存了楊詩雅父母的身份情況和家庭住址,以防止作案後楊家人報復,可見其殺人有預謀,而非激情犯罪。
鄒鴻成:買刀是因為刀好看
鄒鴻成交代:“楊詩雅雖和我交往,但不接受一對一方式,我心裏不舒服,開始還讓著她,後來就有了報復她的想法,例如毀她的容。她醜了,就沒人喜歡她了,我倆就能在一起了。”
“今年6月份,我和楊詩雅吵架,我很難受就去買了刀,準備破她的相。但後來關係緩和,我又不想了。覺得刀很好看,可以收藏,就去買了第二把……”
“7月13日,我找楊詩雅吃飯,但她要我買東西,我沒同意,她有意見。我想起同學經常説她騙我感情、騙錢,我就很生氣,就幹了傻事。砍人後,我很後悔,我跑到二樓想自殺,用我的生命換她重生,但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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