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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情局虐囚十大酷刑揭秘:手段有統一“規範”

 

CCTV.com  2009年08月27日 10: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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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2004年,美軍因為在伊拉克虐囚醜聞被曝光而名聲一落千丈。也就在那年的5月,《紐約時報》披露美國中央情報局(CIA)也參與了虐待反恐戰爭嫌犯的消息。

  如今,5年過去了,在美國社會的一再呼籲下,8月24日,美國司法部終於公開了一份中情局的內部報告,這份2004年成文的報告詳細記錄了中情局自反恐戰爭以來在海外“黑獄”虐待反恐戰爭嫌犯的細節,雖然近一半內容被用墨記蓋住,但沒蓋住的部分已足夠觸目驚心。

  在閱讀下面的文字前,請先做好準備:兒童不宜!

  當《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從網上下載並閱讀翻譯這份曾被列為絕密報告的文字時,只能以“觸目驚心”來形容當時的感受。這份全長106頁的美國司法部報告,雖然目前公開版被用墨記塗抹近一半,但沒蓋住的一頁頁白紙黑字,仍血淋淋地透露出中情局如何開始使用酷刑,哪些部門負責組織管理,使用怎樣的刑訊手段,以及審訊原則、效果和法律風險等等……

  多個部門參與有組織虐囚

  在2004年曝光的虐囚事件中,人們認為是美軍攻打下伊拉克後,軍方才開始了對囚犯的虐待活動。但從這份新公佈的報告看,早在伊拉克戰爭發動前一年,中情局已經開始建立海外監獄體系,並對囚犯進行嚴酷刑訊。

  報告稱,2002年,中情局主管行動的副局長(DDO)向中情局巡視辦公室(OIG)通報,他們成立了一個在海外關押恐怖嫌疑人的機制。但實際上,“基地”組織的三號人物祖貝達在2002年春天落網後就開始遭到審訊人員殘酷虐待,審訊人員以圖借此獲得更多情報。據報告顯示,中情局涉及海外黑獄和嚴刑審訊的高官與部門除DDO和OIG外,還包括中情局反恐中心(CTC)、反恐拘禁與審訊(CDI)行動組、中情局法律顧問辦公室(OGC)、中情局醫療勤務公室(OMS)、中情局技術勤務辦公室(OTS)等等。

  這些部門有的負責具體執行,有的負責研究“特種審訊”技術,有的負責研究和擺平法律風險,有的負責進行海外審訊的統一管理和審訊人員培訓。如此有組織有規模的行動,表明虐囚絕非個別行為。

  虐囚手段有統一“規範”

  中情局對海外刑訊進行了標準化管理。為規範審訊用刑,中情局調集心理學專家和刑訊專家等,系統總結了所謂十種“強化審訊技術”(EIT),囊括從在警匪片中最常見的輕微動作到野蠻致命的刑罰。為防止用刑時失去活口,中情局“貼心”地限定了每種用刑的界限:

  第一種“抓緊注意力”,雙手抓住囚犯衣領來回搖,使它貼近審訊人。

  第二種“墻壁技術”,把囚犯拉過來再猛推到墻上,讓他的肩胛骨撞在墻上,為了防止囚犯脖頸受傷,要給他圍上擰好的毛巾。

  第三種“控頭技術”,單手把囚犯的頭壓向一邊讓他不能動,同時手指要避免碰到囚犯的眼睛。

  第四種“面部冒犯性扇擊”,即打耳光,中情局明確規定了要打擊囚犯的嘴唇至耳朵旁邊側頰部位。

  第五種“狹窄拘禁”,即關小號,把囚犯塞在狹小的黑暗空間裏,讓他伸展不開。中情局規定原則上關在小箱子裏不準超過2小時,關在稍大的小房間裏不準超過18小時。

  第六種“蟲子拘禁”,在關小號的基礎上往小箱子或小屋裏放蟲子,中情局規定不要放能危害性命的蟲子。

  第七種“撐墻”,讓囚犯離墻四五英尺遠,兩腳分開,手臂向前,只用手指支撐在墻上承擔全身重量。審訊人絕不允許囚犯變換姿勢。

  第八種“緊張姿態”,讓囚犯伸直腿向前或跪著,雙手向上,身體後仰45度,長時間不準動。

  第九種“剝奪睡眠”,以不讓睡覺來折磨囚犯,但原則上不超過11天。

  第十種“水刑”,把囚犯綁在木凳上,腳高於頭,不能移動,在嘴上蒙一塊布,向上灌水,讓囚犯又漲又憋氣像要被淹死的感覺,每次換氣時間不超過40秒。

  這些看似“文明”、“科學”的標準化EIT,實際上一個比一個兇殘,而且執行起來會嚴重走樣,讓被囚者極度痛苦。

  審訊人壓根不管“用刑原則”

  中情局也擔心大規模用刑會影響情報人員名聲,惹上國內外法律糾紛,因此出臺了一些條文來約束海外監獄審訊行為。

  據報告顯示,2002年11月起,中情局開始辦審訊訓練班。只要訓練合格的人可以使用非常規的EIT手段進行審訊。合格學員還需要簽字確認,表明他們了解審訊原則,並會“按原則”辦事。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審訊原則中,中情局規定普通用刑適用標準程序,不準過度使用暴力,而要以合法行為進行審訊。中情局認為“合法”手段包括單獨禁閉、餓飯、剝奪睡眠三天三夜以內,以及輕微的軀體壓迫等。

  中情局培訓既要求審訊人員使用暴力,又限定各種條件,根本自相矛盾。而實際在審訊中,許多審訊人員覺得培訓“太教條”、“不實用”,於是變本加厲。據報告顯示,中情局總部在2003年到2004年就察覺到一些過火行為,比如:用手槍、電鑽頂著頭;假裝槍決嚇唬囚犯;用煙熏、用水凍;使用水刑等時嚴重超過總部規定極限等。

  以囚犯孩子相威脅

  報告以“基地”組織幾名重要領導人在中情局黑獄的境遇為例描述了用刑情況。這些人無疑是最被集中虐待的。比如“基地”組織原三號人物祖貝達。中情局知道“基地”組織的重要人物往往有反審訊知識,一般手段難以撬開他們的嘴。於是,審訊部門與技術勤務室一起想辦法,決定採取肉刑。根據報告,中情局最早的虐囚行徑就是從祖貝達開始的,僅2002年8月,對他有記錄的使用水刑就有83次之多。

  另一個受虐對象為基地組織海灣地區原領導人納希裏。此人涉嫌製造了1998年美駐非洲部分使館的爆炸案等一系列恐怖事件,2002年被捕。報告顯示,對納希裏用刑至少持續兩周。他曾被以“壓力姿態”踢倒在地,還曾被單手吊起,審訊組有一次報告稱納希裏的胳膊有可能斷掉,一度驚動醫生,可見用刑之殘酷。為了讓他招供,2002年12月到2003的1月,審訊人員還曾使用沒上子彈的半自動手槍威嚇納希裏。還有一次審訊人員把電鑽拿到囚室,是為了讓納希裏“清醒清醒”。中情局曾不無得意地表示,在被捕用刑初期納希裏就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情報。

  而在審訊“911”襲擊案主謀哈立德謝赫穆罕默德的過程中,中情局人員稱,如果美國再受到襲擊,他們會殺死他的孩子。

  虐囚者百般抵賴

  其實,中情局也承認這些作法與美國法律中尊重人權部分有抵觸,而且美國公開也一直強調反對暴力審訊。據報告顯示,親身參與審訊者常常覺得有矛盾,有人擔心將來會不會在美國或者國外因為虐囚而被送上法庭。

  但他們並沒有收手,反而打起了“不留證據”的主意。例如報告顯示,中情局巡視室等內部執法部門蒐集到的一些刑訊錄像是空白的,或者被損壞,其中情節無法得知。

  不過仍有一些錄像可以看到用刑時的情景。有錄像顯示,海外監獄真正用到水刑時,往往沒有按總部專家們論證的規程來,水是超量灌,手段更加兇狠。

  對於錄像裏掩蓋不了的行為,中情局在報告中解釋稱是由於語言專家不足,事先對“基地”組織及其領導人了解太少,審訊者常常憑經驗判斷這些被捕者“應該知道”哪些內容,囚犯不説就用刑,普通刑不能使他們招供,就申請總部批准使用EIT,最終導致濫用刑罰。

  為了替自己開脫,具體審訊人員也百般狡辯。比如審訊人員在審訊囚犯時會大量吸雪茄。把煙點燃後放到不吸煙的囚犯鼻下四五分鐘,讓囚犯被熏得極度難忍,只好招認。而審訊者事後解釋説審訊室太臭,需要用煙味壓一壓,有的説這樣做是為了讓囚犯在夜晚審訊時保持清醒。

  審訊人員曾經使用硬刷子增加囚犯的傷口痛苦,還曾經站在腳鐐上,讓囚犯苦不堪言。還有一些審訊人員有特別辦法,有的會“點穴”,用重手法按壓囚犯膝蓋壓力點,讓囚犯特別疼痛。有的還會用“凍”的辦法:在氣溫低時把囚犯扔到塑料布上,向他身上潑水,持續10-15分鐘。審訊人員在事後辯解稱:“什麼是冷,怎麼樣算冷,沒有客觀標準”。

  奧巴馬準備秋後算賬

  報告在披露大量非人道的審訊手段同時,還不忘強調,對囚犯的用刑是有效的,使美國取得了大量情報,從而讓美國及全世界多次免遭恐怖襲擊。這和整篇報告用黑墨水涂上許多敏感和機密內容的目的一致,無非是想方設法為中情局開脫。

  但無論怎麼辯解,中情局的虐囚形象已經“深入人心”,甚至因此失去了奧巴馬政府的信任。美國政府8月24日宣佈,將成立一個新機構(設立在聯邦調查局下面),負責有關審訊恐怖分子嫌疑人的事務。美國媒體認為,白宮此舉顯示出,奧巴馬政府試圖在審訊恐怖分子嫌疑人政策上進一步與布什政府及中情局拉開距離,以便結束美國長時間以來有關虐囚問題的爭議。

  據信,公佈這份報告是奧巴馬政府著手整治反恐戰爭中侵犯人權現象,意圖挽回美國形象的重要措施。在報告發佈的同時,美國司法部長霍德爾已任命一名特別檢察官準備調查中央情報局相關情況,頗有些“秋後算賬”的意味。(《國際先驅導報》特約撰稿寇立研)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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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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