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國際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日本媒體披露日本曾謀求修改"無核三原則"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14: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環球頻道>>>

    新華網東京7月8日電 日本《每日新聞》8日援引日本前駐美大使大河原良雄的證言報道説,日本政府曾在上世紀70年代謀求修改“無核三原則”,以公開允許載有核武器的美國艦艇停靠日本港口。

  現年90歲的大河原曾在日本外務省任美洲局局長、外務省官房長官,後任日本駐美大使。他在接受《每日新聞》採訪時説,1974年秋,當時任田中角榮內閣外相的木村俊夫以及外務省事務次官東鄉文彥和大河原等人召開外務省高級幹部會議。木村在會上稱,日本處於美國“核保護傘”之下卻不允許載核美艦停靠日本港口是很可笑的。他作出指示,要求就修改“無核三原則”相關解釋進行討論,即“無核三原則”中的“不運進”核武器只限于陸地,不包括停靠港口。木村還説,他已就修改“無核三原則”一事徵求過首相田中角榮的意見,田中表示同意。

  報道説,1974年11月美國總統福特訪問日本,日本政府上述舉動是希望以美國在任總統首次訪日為契機,明確美國的“核保護傘”。但福特訪日後不久,田中就因利用政治地位不當獲利的醜聞遭到媒體和在野黨追究而被迫辭職。隨後三木武夫內閣上臺,木村被新外相宮澤喜一取代,修改“無核三原則”的嘗試就此終結。

  “無核三原則”是指“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這三項原則最早于1967年12月由當時的日本首相佐藤榮作在國會答辯中提出,日本國會1971年通過決議將其規定為日本的國策。日本政府關於“無核三原則”的正式見解認定停靠港口也屬“運進”之列。

  但迄今已有很多相關人士證言和美方解密檔案顯示,日美兩國1960年達成了默許載核美艦停靠日本港口的核密約,密約此後一直得到傳承,這顯然有違“無核三原則”。還有媒體報道和相關證言説,載核美艦曾實際停靠過日本港口。對此,日本政府堅決否認存在密約,並聲稱美方從未向日方提出就“運進”核武器進行事前協商,因此美方沒有向日本“運進”過核武器。

  相關鏈結:

責編:唐亮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