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多名日本前外務事務次官21日向該社透露,日本政府把宗谷、津輕等5個重要海峽的領海範圍限定在3海裏(約5.6公里)而不是法律所允許的12海裏(約22公里),是為了讓美軍的載核艦船通過這些海峽的問題不被政治化。政府作出該決定的根本性理由是1960年修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時有“攜帶核武器入境”的密約。
美國戰略核潛艇等艦船針對前蘇聯(現俄羅斯)等國在日本海海域進行核遏製作戰航行,必須通過上述海峽。如果按12海裏的標準確定領海,就會形成不存在公海的海峽,導致核武器通過日本領海。
日本政府擔心這會和高唱禁止攜帶核武器入境等的“非核三原則”發生衝突,遭到國民批評,因此有意識地留出了公海海域,優先考慮讓載有核武器的艦船通過,至今依然限定著領海範圍,對外則聲稱“這是為了促進在重要海峽的自由航行”。今後,日本政府或許會被追究其解釋説明責任。
日本前外務次官透露,1977年實施的《領海法》將領海範圍確定為12海裏,在該法的立法作業階段,外務省曾磋商過如何處理宗谷、津輕、大隅、對馬海峽東航道和西航道共5個海峽的問題。由於1960年修訂《日美安保條約》時達成了密約,默許美軍載核艦船通過日本領海,因此當時預計即使把領海變為12海裏,美國政府還是會依然讓艦船攜帶核武器進入日本。
因此,日本政府當時考慮把領海範圍維持在3海裏,在海峽內留出公海海域。把載核艦船通過該5個海峽視作通過公海,國會答辯時就可以回答“位於領海之外,和日本無關”。
一名前外務次官明確表示,“如果把津輕海峽全部劃為日本領海,那麼當被質問‘你確定美國軍艦絕對沒有搭載核武器通過?’時,就必須回答‘沒有搭載核武器’。但是,這也太扯謊了”。該前外務次官證實稱“為了不撒謊”,決定留出公海部分。
另一前外務次官透露當時盤算的是,比起確定12海裏領海而“導致糾紛不斷,倒不如空出(公海部分)和以前一樣處理更為輕鬆”。
美國政府在冷戰結束後從停靠日本港口的航空母艦等艦船上撤去了戰術核導彈,但有觀點認為美國的戰略核潛艇現在也依然搭載著核彈道導彈在日本近海海域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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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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