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2時,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就是否收押陳水扁做出裁決。圖為今天下午1時54分許,陳水扁抵達台北地方法院。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30日)淩晨裁定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合議庭裁定書指出,陳水扁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之虞,“總統”任內還將證物核為絕對機密遲滯訴訟,有羈押必要。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前晚陳水扁閱卷時,夫人吳淑珍就叫丈夫不用閱卷,因為法院一定會羈押,事後來看果然如此。鄭文龍表示,他將會再和陳水扁討論後,再提出抗告,但他們認為重點仍應先擺在聲請目前的合議庭回避。
當合議庭做出羈押陳水扁裁定後,現場部分挺扁民眾情緒激動,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警方趕緊將群眾隔開,確保法院秩序。陳水扁則于約3時30分被帶上警備車載往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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