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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稱子媳願供出5.7億 檢方:認罪協商應到法庭

 

CCTV.com  2008年12月30日 02: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專題:圖片頻道

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12月29日下午2時,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就是否收押陳水扁做出裁決。圖為今天下午1時54分許,陳水扁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入門後,面對媒體提問一語不發,快速從電梯進入法庭。12月28日,台灣“高等法院”就“高檢署”特偵組二次抗告,聲請羈押台灣前領導人陳水扁裁定由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中新社發 陳立宇 攝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29日召開陳水扁羈押更裁庭,陳水扁表示他兒子陳致中夫婦願意告訴檢察官5.7億元下落,但特偵組卻沒回應;特偵組表示,陳致中夫婦想認罪協商,還是得到法庭。

  陳水扁在羈押庭中答辯表示,他的妻子吳淑珍已在18日要求陳致中夫婦,出具陳報狀給特偵組,向檢察官表明願對在瑞士2100萬美金與匯往海外的新台幣5.7億元做清楚交代,除願意將資金匯回台灣,也願意再接受特偵組約談。

  陳水扁説,但特偵組至今未約談陳致中夫婦,今天(29日)卻到羈押庭上説5.7億元的犯罪所得下落不明,他不得不懷疑特偵組是要留一手,不讓真相大白,特偵組有此一用心,就是要將他羈押到死,他要向法官表明,陳致中夫婦願交回海外款項,絕沒有隱匿或湮滅的意圖。

  特偵組檢察官林?慧論告指出,陳水扁的説法不當,其實陳致中夫婦應是要求認罪協商,並將在瑞士2100萬美金與匯往海外的新台幣5.7億元匯回台灣,但特偵組認為,全案已經起訴,認罪協商應要在審判中才能進行,如果陳致中夫婦真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也應將資金直接匯回台灣。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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