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向社會公佈,根據政策,申請人參加北京市積分落戶應首先同時符合四項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符合這四項條件之後,就可以開始積分了。具體積多少分可以落戶,這次政策並未公佈。這一辦法每年申請一次,從2017年1月1號起試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