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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打黑”,請勿“黑打”民意

 

CCTV.com  2009年12月21日 16: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錢江晚報  

  12月20日,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億萬網民跟著網絡黑社會的指揮棒貢獻點擊率,並在不知不覺中被引導和操縱,無意中也成為網絡打手的工具,網絡輿論甚至影響了法院判決,因此網絡也要“打黑”。

  這麼看來,身邊的網民多多少少參與了這場網絡混戰,似乎也都有了點“涉黑”之嫌。黑社會,由英文詞組“Underworld Society”轉譯而來,原意為地下社會、下流社會。黑者,非法、秘密之意,故黑社會即是反社會之地下組織。法律界之所以稱之為社會,表明它已不同於一般有組織犯罪,比之犯罪集團更為嚴重,形成了“小社會”的程度。

  縱觀這篇網絡黑社會的報道,我只發現了某些網絡口碑公司、公關公司的不法操作伎倆,給他們也戴上許文強的“反社會地下組織”的高帽子,可能他們受之有愧。

  周立波對黑社會的鑒別很精彩。他説,“哥們,我告訴你,中國是上海出流氓的,杜月笙、黃金榮、張嘯林,你們東北也出的,出土匪,哥們,你知道不,流氓是不打人的,打人的就不是流氓,我們上海的流氓看不慣誰,就説一句話,把他做了”。

  周的意思是説,上海灘不打人的流氓才是黑社會,所謂的網絡打手之類的小混混頂多算個土匪。大部分的時代憤青、論壇磚客、網絡寫手也是無組織無紀律的綠林隊伍,路見不平,一擁而上拔刀相助,以團體的口水力量,打擊或淹沒敵方。其實大多時候,水軍士兵連作戰任務作戰目標都一頭霧水,就赤膊上陣了。建制不全,組織混亂,一團混戰,究竟為誰而戰,誰領導作戰,無人能説清楚。

  當然,我們不能忽視網絡謠言肆虐的亂象。水軍堪比梁山好漢,但因是“綠林體制”,容易被宋江類的個別奸人一通小恩小惠所左右,把十萬水軍豢養成家丁打手,收人錢財,替人消災。進而操縱水軍將士,打擊對手,擠壓同行,左右輿論,影響法制。

  可是打黑不是“黑打”。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説,思想言論文字本身不構成罪體,懲罰的應該是與之結合的犯罪行為。該打板子的是水軍幕後大哥的不法行為,永遠不該是網絡民意。

責編: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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