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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老漢強姦女孩未遂未遭起訴

 

CCTV.com  2009年09月04日 08: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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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秀山縣檢察院一不起訴決定書網上熱傳 跟帖網友被“徹底雷倒” 最牛決定:強姦未遂 不起訴

  本報記者陸建鑾

  日前,一個名為《最牛強姦判決書》的帖子在天涯論壇廣受關注,獲得數萬點擊率。

  帖子貼出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的原文。在這個《不起訴決定書》內,重慶秀山縣檢察院承認一名70歲老頭對一名女孩構成強姦,但老頭因為個人身體原因,沒有得逞,檢察院就此認定他犯罪事實輕微,決定不起訴。發帖人稱,遭遇侵害的女孩一直神志恍惚。

  面對這個《不起訴決定書》,無數網友表示“徹底無語”,也有網友直指檢察院如此斷案,背後定有貓膩。

  昨日,本報記者聯絡到了此案經辦人——重慶秀山縣檢察院檢察官薛海,並就此案展開調查。

  網友:

  決定書異常強悍

  網友“路JIAN不平”日前在天涯論壇發表了《最牛強姦判決書》一文。事實上,他説的《最牛強姦判決書》是重慶秀山縣檢察院作出的一份不起訴決定書。帖子稱,2008年9月、10月的一天,受害人姚某被村裏一名70歲的老人李世堂強姦,她被強姦時不滿14歲。秀山縣檢察院于2009年8月18日下達了《不起訴決定書》。該檢察院認定李世堂構成強姦罪,只是因為身體原因,沒能成功,被迫放棄。檢察院認為,李世堂犯罪未遂,情節輕微,故決定不起訴。

  這份不起訴決定書讓網友大呼意外。有網友稱,這名老人只是因為身體原因才被迫放棄犯罪,強姦罪是重罪,強姦幼女更應加重處罰,檢察院因為犯罪未遂就決定不起訴實在荒唐。更有網友直呼“這個判決異常強悍!”

  受害者父親:

  女兒多次想自殺

  記者聯絡了受害者姚某的父親姚民全,姚民全稱:“女兒有3級殘疾,智力上有障礙,平時生活難以自理,需要人照顧。這個李世堂就是知道她這一點,欺負她之後還恐嚇她。”

  姚民全説,女兒被強姦以後,回到家裏有點神志不清,家人都覺得奇怪,多次問她也不説。姚民全説:“直到今年農曆2月,我妹妹回家發現這個問題後,不斷套她話,才知道女兒被欺負了,這個時候離事發已經有四五個月了。女兒是被李世堂‘説出去就殺了你’的話嚇到的。”

  姚民全稱,女兒現在仍然精神恍惚,有幾次都想自殺。

  辦案人員:

  證據不足很無奈

  記者隨後致電本案的經辦人——秀山縣檢察院檢察官薛海,薛海在知道記者的來意後,隨即表示願意詳細解釋。“我在網上看到了家屬的質疑,也看到有些記者朋友在網上發帖,説我們不接電話。但事實是從未有記者打我們電話求證,您是唯一一個找到我求證的記者。”

  薛海説:“首先要澄清兩點,第一,姚某戶口本上的出生年齡為1994年3月27日,她被強姦的時間在2008年9月、10月份,已經滿14歲了。第二,我跟嫌疑人李世堂絕對沒有任何瓜葛。我自己本身是重慶涪城區人,在事發的秀山縣沒有任何親戚。而且這個案子檢察院也多次討論過,根本不是我一個人能左右的。”

  “發這個不起訴決定書純屬無奈。” 薛海感慨地説:“事實上,我們檢察院並非像網上所説的那樣胡亂下個決定書,實際上我們為了這個案子曾多次開大會討論,但關鍵在於我們證據不足。”

  薛海表示,由於事發久遠,而除了受害人和嫌疑人雙方的口供外,沒有任何第三方證據,“嫌疑人在第三次錄口供時,突然翻供,全部否認有強姦的事實,這樣我們就只有受害人的口供了,只憑這個證據是無法定罪的。”

  “我們雖未提起公訴,但承認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實,這為受害人再進一步申訴提供了便利。”薛海最後説,他們也是不想放過犯罪嫌疑人,才想出了這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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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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