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棗莊薛城區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子弒父”血案,20歲的賈某在吃午飯時,無故向父親連砍帶捅數刀,致其重傷身亡。後經鑒定,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
疑父要害己將其殺死
據警方介紹,賈某是一名高一學生。8月3日中午,在家吃午飯時,賈某將其父用砍刀殺死。案件發生後,賈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講述了作案經過,“ 我懷疑我父親一直想通過種種方法害我,於是我在夜市上買了一把刀,藏在家裏。中午就我和父親在家,趁他不注意,我就拿刀殺了他。”
其母有精神病史
據賈某的鄰居反映:賈某的家庭困難,其母平時揀拾垃圾,瘋瘋癲癲的,經常自言自語,精神不正常。賈某平時見人也不説話,性格孤僻,經常兩眼發直,偶爾聽到他大聲尖叫,也不知説些什麼,平時衣服很臟,不講衛生。
經鑒定患精神分裂症
為了進一步偵破案情,負責此案的公安民警將賈某送到山東安康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經過數天的反復鑒定,該所給出以下意見:1.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2.賈某無刑事責任能力。
在鑒定書中,記者了解到:賈某已經患有精神分裂症一年,未經診治,導致病情持續加重,案發前三個月幻聽更加頻繁,妄想更加泛化,在幻聽及被害妄想的影響下,産生病理動機,堅信父親要謀殺自己,為保證自己生命安全而殺死父親,作案後未逃離現場。
一位幹警告訴記者,在犯罪現場,賈某面目冷漠,沒有絲毫驚恐或後悔的表情。由此可見,被鑒定人作案時現實檢驗能力嚴重受損,對自身行為的辨認、控制能力喪失。
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殺父案最終有了結果,賈某作案時患有精神分裂症,不負刑事責任。賈某有一年多的病史,其家庭、親朋、鄰居均已發現其有不正常表現,如果賈某的病能早一點治療,那麼這個悲劇就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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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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