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抱著情侶腿強討惡賣
賣花女童被“花頭”打斷門牙
本報訊(記者李俊 通訊員張啟寶 劉路)“請你們送我回家讀書吧!”昨日,14歲賣花女童張仟仟,在市救助站含淚向工作人員求助。
家住安徽安慶市石牌鎮的張仟仟來漢賣花已4年。
2005年,父親將她交給“花頭”檀杏娥帶到武漢。檀杏娥要求賣花童每天至少交100元以上收入,否則輕則責罵,重則痛打。一次,張仟仟不願意抱著情侶的腿強討惡賣。狠心的檀杏娥半夜用棍棒打斷了她的門牙。
今年2月份,張仟仟的父親張金苗感到女兒賣花能賺錢,乾脆自己操控女兒。“我爸爸對我比檀杏娥還狠。”10日,張仟仟賣花一晚上,僅賺了60元。怕回家遭爸爸責罵,乾脆在外流浪。花完了60元錢,她向救助站求助。
昨日,張金苗趕到救助站接女兒。據救助站工作人員介紹,這已是他們第5次救助張仟仟。每次把她送回老家,很快又被“花頭”帶來。
“我想讀書,不想再賣花。”張仟仟訴説,她只讀過小學一年級,隨後輟學跟著爸爸在外賺錢。她表示不願意跟著爸爸走,“回去還是要賣花、挨打。”
救助站經研究決定,不讓張金苗領走女兒,而是將張仟仟送回老家疼愛她的奶奶身邊。
張仟仟告訴救助站工作人員,還有許多賣花童和她一樣,並不願意強討惡賣。她希望救助站的叔叔阿姨們也能解救其他小夥伴。
昨晚,張仟仟帶著救助站和公安局組成的聯合救助隊,前往漢口江灘和步行街附近救助賣花童。當晚,共有6名賣花童被成功救助。被救助的孩子中,最小的僅8歲。其中3個孩子是暑期臨時出來賣花賺學費。
救助過程中,正在附近操控賣花童的“花頭”檀杏娥被公安機關拘留。據了解,上月民政部等5部委聯合發文:“對利用嬰幼兒、未成年人乞討的監護人,教育、警告後護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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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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