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5萬元存款在農信社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坐在中國青年報記者對面,在山東泰安做鋼材生意的孫建軍先生無奈地説,“事情發生快一年了,直到現在仍然沒能給我一個説法。”
據孫先生介紹,2008年8月5日,他發現自己在泰安市寧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風華信用社的賬戶3天被轉走了2350萬元,分別是:2008年7月30日,轉取1000萬元;2008年7月31日,分4次分別轉取200萬元、 300萬、50萬、50萬元;2008年8月4日,分兩次轉取350萬元和400萬元。而這一切都是在孫先生不在場並且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發生的。後經孫先生交涉,風華信用社僅歸還了335萬元,但是其餘存款2015萬元至今拒不支付。
多次催要未果後,孫建軍于2008年9月16日向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沒想到的是,此案審理出現了當事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7日依法受理了此案,根據孫先生申請凍結了風華信用社在泰安市岱岳區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1749萬元。並定於2008年10月30日上午8:50開庭審理此案。但是,10月30日當天,泰安中院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庭後告知案件暫不進行審理。2008年11月17日,泰安中院在沒有依法釋明具體事實理由的情況下,僅以“因本案出現需要中止訴訟的情形”為由裁定中止訴訟。
直到今天,此案尚未進行審理。
據記者了解,和孫先生有相同經歷的不止他一人。王先生表示,他的兩千多萬元存款也被信用社轉走,“我的存款同樣是在未經我允許的情況下,被私自轉走。這一年來,由於缺乏流動資金,我們的生意受到嚴重的影響,但是直到現在仍然沒有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另一位受害者韓先生的遭遇與前兩位不同。據他介紹,風華信用社前主任胡永成(被停職)以信用社的名義向他借錢1910萬元,並在欠條上加蓋信用社的公章,此筆款項後來也不知去向,直到現在也沒有人給他任何官方的答覆。
一提起此事,孫先生就感到非常委屈,“當初信用社主任胡永成多次請求我們存入大額資金,承諾高息。我正是看中和相信了農信社有信用,才把錢存到了該銀行。沒想到該銀行的信用卻出現了問題。信用社不應該在我本人不在場,沒有經我授權,沒有本人密碼的情況下轉走如此鉅額存款。而且我本人也不知道存款轉走的去向。我認為,此案的性質並不複雜,作為國家的金融機構,保護儲戶資金的安全是其法定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出現侵害儲戶的事件後,應該積極地進行處理,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毫不遲延地支付存款,那本來就是儲戶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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