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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醫生自費買假藥打假七年未果

 

CCTV.com  2009年07月11日 07: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我真的不明白,公司賣假藥是板上釘釘的事,怎麼長達幾年不查處。為了打假我自費買了10多萬元的假藥,藥監局卻總是認為數額夠不上移交司法標準,一年一年地罰款了事。”69歲的老人王恩泰激動地説。

  王恩泰是陜西省寶雞市的一名退休醫生,2002年被聘到陜西炎黃集團做“肝病諮詢醫生”。發現公司賣假藥後,他向當地藥監部門舉報,炎黃集團被陜西省、西安市藥監部門多次行政處罰,也停止了他所舉報的多種假藥的銷售。但5年來,售假者並未停止賣假藥,只是由地上轉入了地下,這令王恩泰非常失望。

  日前,王恩泰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講述了他堅持多年打假的經歷。

  免費檢測為陷阱買三送一售假藥

  2002年,退休一年的王恩泰醫生經人介紹進入西安炎黃集團工作,當時他被分配到該集團福建省銷售市場做肝病諮詢。

  在輾轉到該集團山東、福建等銷售網點坐診期間,王恩泰發現該集團在欺騙患者,甚至賣假藥,並誇大治療效果,把一種毫無療效的保肝藥説成有81%的治療效果,“實在有些看不下去了”。

  據王恩泰介紹,當時炎黃集團聲稱醫生都來自北京等著名醫院,吸引患者信任,然後以“免費檢測”為陷阱,吸引消費者上當。“到處做廣告,發傳單,説免費檢測。這一招很有效,來的人很多,一天能有好幾百人,檢測大部分都有病,然後就推銷藥品。”

  王恩泰告訴記者,通常他們醫生只負責“推薦”,售藥是銷售部門的事。“説服消費者買藥以後,銷售人員打個電話,從另外一個地方把藥拿過來,或送貨上門。”

  王恩泰説,他們常常以“買三贈一”的方式,讓患者儘量多買藥,“一個人一般要花1000多元”。

  王恩泰拿出一份購藥者名單對記者説:“這裡有我在福建福州市找到的部分購藥人的電話,總共180人,購藥額30余萬!僅一個地方的部分銷售額就這麼大,炎黃集團全國有14個市場分部,在全國各省市都有營銷點,那全國加起來它賣的假藥得有多少?”

  王恩泰説,他常常在公司內部會議上聽同事議論,哪個地方有人吃藥後有不良反應,“甚至還有死亡的事,這些人都習以為常了,跟説花邊新聞似的,而且賣起假藥都面不改色心不跳。”

  到底該不該舉報,王恩泰一直很矛盾,每當想起患者受到的傷害和為之付出的巨大花費,王恩泰就感到很不安,而自己卻一直在“為虎作倀”。一直到他在公司內遭遇了一次不公正待遇並因此辭職後,他才終於下決心舉報。

  藥監局只是罰款了事

  回到陜西後,王恩泰向省藥監局、西安市藥監局和寶雞市藥監局寫舉報信,反映炎黃集團制售假藥的情況。

  2004年年底,西安市藥監局查處了炎黃集團1萬多元的假藥。可令王恩泰失望的是,藥監局只是罰款了事,並沒有移交給公安機關。

  王恩泰讓記者看了這幾年藥監部門給他出具的查處材料,其中2005年4月,西安市藥監局一份《對舉報人舉報情況的答覆》中説:根據患者舉報,我局對西安炎黃中醫醫院(該醫院隸屬於炎黃集團——記者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院從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銷售及郵購的“強力抗E”等5種藥品包裝無任何標識,初步認定是該醫院的製劑。經調查,該醫院無《醫療機構制藥劑許可證》,該5種藥劑也未經省藥監部門的批准,為非法製劑。另一份是寶雞市藥監局在2005年3月出具的一份證明,上面説患者王恩泰所提供的藥品“白龍丹B丸劑”、“強力抗E膠本”,根據有關法規規定,按假藥論處。

  已經確認是假藥,為何不移交公安機關?

  “因為缺少證據,”原西安市藥監局負責此案的工作人員李軍哲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接到舉報後,領導很快就批示了,我們隨後就去炎黃醫院查,查出了一批價值1萬多元的假藥。然後王恩泰又舉報,説還有大部分藥沒查到,我們又到炎黃醫院查,確實最後沒有查出來。沒有證據,我們也很難辦案。”

  按照法律有關規定,只要生産販賣假藥的金額達到5萬元就視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必須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西安市藥監局的李大躍處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炎黃醫院假藥案因為達不到5萬元,所以沒有移交公安局。“我們通過調查後發現,王恩泰家裏有很大一部分藥品落實不了是誰的,將近一半的藥證明不了是炎黃醫院的還是他自己弄來的。我們把他買的假藥和當時炎黃醫院做的藥劑對了一下,有一部分是一樣的,炎黃醫院也承認那是他們的藥,這大概佔11萬假藥中的4成左右。還有很多對不上,藥品大小,顏色、及瓶子的外包裝與炎黃醫院的都不一樣。作為執法機關來講,證據不足時,所以只能作出這樣的處理。”

  而王恩泰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從2002年開始舉報到2005年末38個月時間內,省、市藥監局根本就沒核實過證據,而他舉報的事情早被炎黃集團所知,並對部分藥品進行了改裝。“2004年12月省、市藥監局就全部掌握本案的材料,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拖到2005年年末才查,這不是給對方銷毀證據留出時間嗎?可是最後還有很大一部分沒有被銷毀掉,可見其原本數額之巨大。”

  王恩泰説,炎黃集團在全國多個城市都有非法售賣假藥的情況,如果只是按每次個案查處的數額肯定不夠立案,但要是多處銷售點累計,查處發貨源頭,數額定然超過立案標的,“我失望的就是這點,藥監部門一直沒有這樣去查。”

  而藥監部門工作人員認為,每次查處的時間和藥品都不一樣,按照相關規定,是不能累積立案的。

  2007年年初,炎黃醫院假藥案終於移交給了案發企業所在轄區的公安機關———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在移交前,藥監部門已經對炎黃集團先後進行過4次行政處罰,處罰金額累計高達110萬元。

  讓王恩泰想不通的是,藥監部門為何不早日將此案移交司法部門。他認為,炎黃集團售賣假藥的行為,已經坑害了患者,甚至延誤了患者病情,應該更嚴厲地追究其罪責,而不僅僅是行政處罰了事。

  中國青年報記者于日前屢次致電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均被答覆“辦案人員出差,其他人不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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