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醋話”引來拳腳 被毆之後怒索10萬元
妻子為家庭暴力開鉅額“罰單”
本報訊(記者 周曄 通訊員 安陽 安唐) 只因一句“醋話”,張小姐被丈夫暴打導致昏迷入院;事後丈夫寫下悔過書多次請她原諒,但張小姐仍執意將其告上法院,並要求10萬元賠償。
昨日,江岸區法院對此立案。
張小姐和丈夫余波(化名)經朋友介紹認識,于2007年結婚。2008年10月17日,余波接到一女性朋友的電話,張小姐隨口問了句“是誰這麼晚還找你啊”?余波便嫌妻子“管得寬”,兩人爭吵起來。情緒激動之下,張小姐説了重話,余波當場猛擊她的頭部,見妻子倒地不起,他又一頓拳打腳踢,才離家而去。
張小姐被弟弟送往醫院,送醫時,她幾次昏迷。事後,余波很後悔,親手寫下了悔過書和保證書請妻子原諒,還發誓再不會打人了。
張小姐找弟弟、鄰居寫下證言,又到司法鑒定機構做了傷情鑒定,隨後到法院狀告丈夫“故意傷害”,要求他賠償自己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萬元。
市婦聯婦女權益部的陳鐵虹稱,許多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就是因為“心太軟”,太輕率就原諒了暴利老公,但不斷忍讓只能帶來更大的傷害。她鼓勵更多的女性像張小姐這樣勇敢維權,善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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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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