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7日電 (閆文陸 崔建民 曹惠青 ) 李某沒有想到打自己的妻子,最終丟了婚姻還被罰錢。新疆博樂墾區法院日前判決被告李某因家庭暴力承擔原告張某醫療費4500元,並賠償原告張某精神撫慰金1000元。
原告張某1995年因交通事故,面部受到毀損,經鑒定為3級傷殘。2001年,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雙方感情尚好,從2006年開始,原、被告雙方因家庭生活瑣事發生矛盾,被告經常對原告實施暴力毆打,致原告頭部皮膚裂傷、腦震蕩,後雙方又在一次爭執中致使原告左手背被砍傷,導致左拇指、中指、小指損傷,原告先後兩次住院治療。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李某婚前明知原告張某身患殘疾,仍與之結婚,婚後被告李某自對雙方産生的矛盾不能冷靜處理,而採取暴力對原告張某實施毆打,導致原告兩次受傷並住院治療,使原告的身體、精神均受到重大傷害。導致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的原因是被告的過錯所致,故原告要求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並要求被告承擔醫療費、並賠償精神撫慰金的理由成立。
最後,法院判決原、被告雙方離婚,同時判決被告李某因家庭暴力承擔原告張某醫療費4500元,並賠償原告張某精神撫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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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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