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6月2日電 (記者 袁爽 實習生 趙曄嬌通訊員張慶華)在浙江麗水,藍某駕車將一名騎自行車的老人撞成重傷昏迷,出事後,他非但不報警,竟然還打車去賓館嫖娼。近日,藍某被麗水蓮都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2月18日晚上7點多,藍某在撞傷一位老人後駕車逃逸。民警趕到現場後,只看到了肇事車輛碰撞後留下的前保險杠的白色油漆碎片。據目擊者介紹,肇事車輛是一輛白色轎車,車牌只能確定三個數字。通過上網比對,民警鎖定了藍某。
正當民警準備主動出擊之時,藍某打來電話表示馬上就來投案。然而,一個多小時過去了,藍某還沒有出現,電話也已關機。經過偵查,民警發現藍某在一個多小時前曾在一家賓館開過房間,他們立即趕去,找到了正在尋歡作樂的藍某。
隨後,辦案民警將藍某帶到麗水市中心醫院抽血檢測,根據規定,血液酒精濃度在0.8mg/ml(含)以上就屬於醉酒駕駛。此時距離事故發生已近四小時,可藍某的血液酒精濃度仍然高達2.0769mg/ml。
“當時我違規從右側超車,撞上老人後嚇得不輕,急忙駕車逃走。但沒開出多遠,我又調頭回來,看到老人還能動就沒有停下來,而是將車停到了附近的白雲山上。”藍某交代,事故後他曾2次回到現場,第二次他打車回來,發現現場已經處理完畢,於是就到附近一家賓館開了房間。
事故中受傷的老人雷某65歲,是附近農村低保戶,未婚,無子女。此次事故造成他顱內出血,構成重傷。蓮都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藍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車,致一人重傷並駕車逃逸,需要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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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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