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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網上懸賞1000元為“捉賊”

 

CCTV.com  2009年05月14日 06:4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本報訊(記者陳翀、陸先念)昨天下午,百度貼吧中山吧上出現了一篇尋人帖子。在這篇名為“1000元懸賞中山市東區華柏市場一帶尋人”的帖子裏,發帖人貼了一名身穿白色襯衣戴眼鏡的年輕男子的三張圖像,從圖像上看,應為視頻截圖,題目處寫著“1000元懸賞尋人”,並註明尋找範圍為中山市東區華柏市場一帶,但帖子內除了留下“有消息請聯絡138********”的電話號碼以外,就再無其他信息。是尋找匿名好人?還是發動人肉搜索尋找仇人?帖子留下一大串疑問。記者好奇地撥通了帖子內留下的聯絡電話,試圖弄清楚究竟。

  事件回放:銀行監控錄像發現可疑男子

  接聽記者電話是一名説白話的劉姓男子。當記者表明身份並詢問發此帖的用意時,劉先生表示自己是為尋找盜竊了自己銀行卡錢財的男子,而帖子內戴眼鏡的男子就是盜竊者。

  劉先生回憶説,在今年3月15日晚上7時40分左右,他在東區華柏市場附近一間銀行的櫃員機取款後,一時大意忘記取回銀行卡便離開了。第二天當他查詢網上銀行時,發現原本還有6000多元的銀行卡內只剩下70多元。劉先生立即查看明細記錄,發現3月15日自己取款後,有人分三次從自己賬戶上總共提取了6300元。劉先生這才發現銀行卡不在身邊,這時才意識到自己取錢後忘記取卡,很有可能被跟在後面的人取走卡內大部分的餘額。

  劉先生立即報了案,警方通過銀行監控錄像發現了該名男子最為可疑。從錄像視頻顯示的時間“2009年3月15日19:44”看,也與劉先生所述的取款時間較為接近。警方將男子列為嫌疑人,但兩個多月來都沒有找到該男子。

  劉先生表示,為了追回損失的錢財,他苦苦向公安部門索要男子的視頻截圖,前兩天很不容易才拿到了該截圖。

  律師説法

  法律未明文禁止此類做法

  自發懸賞抓賊,並公開嫌疑人的外貌,這種做法是否違法呢?記者就此諮詢了廣東國融律師事務所鄺昕律師。

  鄺律師表示,與網上很多的打著提防騙子類的公佈某些人樣貌的帖子不同,劉先生只是公佈嫌疑人的圖像,説是懸賞尋人,帖子內並沒有説明為何尋找此人,沒有明確地作商業目的和盈利目的使用,沒有侵犯肖像權,也不涉及名譽權的問題,法律是沒有明文禁止此種行為的。

  “不過發帖人在得到線索後,應該把線索提供給公安部門解決,另外這是有償尋人啟事,他也必須對提供有效線索的人付一定的報酬。”鄺律師同時表示,如果被公佈圖像的男子確實是弄錯了,那該男子也有權要求劉先生刪帖並通過法律途徑討回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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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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