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做偽證案已確定將於本月30日在重慶江北法院開庭審理。昨日,李莊的代理人高子程律師向法院發出建議書,提出5條理由,建議李莊案應在龔剛模案審結後審理。
重慶表示擁有管轄權
此前,高子程以重慶相關司法機關與李莊案有利益關係,申請相關部門回避,並申請異地審理李莊案。此外,高子程與李莊的妻子以李莊身體不適為由,申請將李莊取保候審。但申請均被駁回,理由是“李莊行為在重慶,故而重慶擁有管轄權”。
昨日,高子程接到通知,李莊案將於本月30日開庭審理,距離李莊被批捕僅半個月左右時間。而原定12月7日開庭的龔剛模案,因其辯護人李莊被捕而延遲開庭,至今未定開庭時間。與李莊一同代理龔剛模案的一名律師向本報表示,重慶方面可能會等李莊案判決以後,再審理龔剛模案。
律師:龔剛模案終審是前提
就在收到開庭時間後,高子程立即向江北法院發出建議,認為法院應當儘快審結龔剛模案,“不應因李莊案影響龔剛模案的審理”,他提出5條理由,提出李莊的行為是否構成偽證、妨礙作證罪,須以龔剛模案的終審判決結果為前提。
高子程稱,龔剛模在案件偵查期間,及庭審期間的供述真偽,均須龔剛模案庭審質證,並在結合全案其他證據分析後方能認定。其是否被刑訊逼供,也只有經庭審質證,且經傷情鑒定後方可認定。其次,龔剛模是否曾被樊奇杭等涉黑成員敲詐,以及李莊所指出的龔剛模案卷中證據相互矛盾,均只有在庭審質證後才能認定。
“假如龔剛模案庭審認定刑訊逼供存在,則李莊無論是因為龔剛模自稱被刑訊逼供,而建議龔剛模庭審翻供,還是誘導龔剛模庭審翻供均不構成犯罪。”目前,重慶司法機關還未對此作出回應。(記者朱燕 褚朝新)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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