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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申請異地審李莊案 認為受害者不能審判

 

CCTV.com  2009年12月22日 09:0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昨日,李莊案辯護律師高子程,向重慶市江北區法院申請異地審理該案。高子程介紹,李莊案事發前後,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師協會均高度關注。

  律師稱檢法機關與該案有利害關係

  在送達法院的申請書中,高子程稱,李莊案發,源於作為辯護律師的李莊認為,龔剛模自稱卷宗證據顯示該案存在刑訊逼供、證據矛盾等問題,遂建議龔在庭審時陳述或演示刑訊逼供過程,並申請傷情鑒定。

  高子程稱,李莊案的偵查機關,與龔剛模案中被指涉嫌刑訊逼供的偵查機關,為同一偵查機關。如庭審證明刑訊逼供難以排除,且傷痕鑒定證明龔剛模傷痕確係刑訊逼供所致,偵查人員可能涉嫌刑訊逼供犯罪。那麼,本案庭審結果必然在李莊犯罪和偵查人員涉罪間二選其一。所以,李莊案庭審結果與同為李莊案及龔剛模案偵查機關存在利害關係。

  高子程指出,依照司法程序,起訴李莊的公訴機關,與起訴龔剛模的公訴機關,同為重慶市檢察院轄下檢察機關。所以,本案庭審結果又與重慶市檢察機關存在利害關係。

  高子程稱,作為重慶一中院轄區內的基層法院,江北區法院審理李莊案,必由重慶一中院二審。所以,李莊案審理結果與重慶一中院同樣存在利害關係。

  申請書:受害者不能審判加害者

  申請書中稱,根據檢方起訴書指控,李莊偽證、妨礙作證行為,擾亂了重慶市一中院的正常庭審秩序。

  高子程認為,根據起訴書指控,重慶一中院為李莊行為的受害者,現由受害者———重慶一中院及其下級法院江北區法院審理加害者李莊,顛覆了刑訴法設置的控辯平等質證辨明是非,法庭居中、客觀、獨立、公正裁判的法律制度。

  申請書指出,重慶市公佈的消息稱,重慶為李莊案件組建了公、檢、法、司聯合辦案組,這一做法與刑事案件公檢法三機關各負其責、互相監督的規定不符。

  高子程提出,為避免出現受害者審判加害者局面,江北區法院及重慶一中院均應回避該案審理。

  高子程和李莊妻子李艷芳稱,堅決支持重慶依法打黑,堅決反對律師執業過程中的偽證等違法行為。鋻於上述理由,為不影響打黑的公正和客觀,本案應移交重慶市以外的法院審理。

  高子程表示,近期還將分別向重慶市高院和最高院提出異地審理的申請。

  辯護律師指偵查階段多處違法

  此外,多名律師稱,李莊會見龔剛模過程,被重慶警方錄像錄音,與相關法規不符。

  高子程特別指出,李莊被批捕後,本案偵查機關多次接受媒體採訪,向媒體提供新聞通稿、披露案件偵查細節,甚至還將龔剛模等人的筆錄內容提供給新聞媒體,造成李莊在審理前就被冠以“黑律師”、“造假律師”等污名,有關方面有利用輿論引導審判之嫌。

  高子程還説,李莊曾告訴他,龔剛模案訴至重慶一中院後,李莊曾應邀與院有關領導及審判人員溝通,李莊認為重慶一中院有關領導未看卷先定性。(記者褚朝新)

  - 進展

    李莊堅稱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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