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搶到錢還被當場抓獲 最終獲刑兩年
本報訊 (記者唐紅傑 通訊員黃彩華、張劍萍)江西籍男子萬某曾經是一名教師,後來與學校解除聘用合同做起了家庭教師,但因為生活越來越困頓,最終萌發了搶劫摩的司機的念頭。但他最終沒能搶到錢還被現場抓獲。近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萬某今年40多歲,2004年,他來到東莞一家學校當老師,2008年與學校解除聘用合同當起了家庭教師,但生活狀況越來越差。
今年5月17日21時許,已經一天沒吃東西的萬某來到虎門鎮人民中路附近,坐上司機梁某的摩托車,當到達太寶路路段時,萬某下車拿出一把折疊刀頂住梁某的脖子,聲稱搶劫。
梁某假裝要給錢,趁拿錢的機會擺脫了萬某的控制,並大聲呼救。在治安隊員的協助下,公安機關當場將萬某抓獲。庭審時,萬某辯稱他並非犯罪,只是想向該摩托車司機借錢吃飯。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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