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在昨天的節目中,我們在第一時間為您報道了,中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的判決結果。因被廈門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單”,數次乘坐廈航航班被拒的離職航空安全員范後軍,以侵犯人格權為由,將廈門航空公司及中國旅行社總社中旅大廈售票處告上了法院。昨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中,駁回了范後軍的全部訴訟請求。那麼法院這麼判決的依據是什麼呢?
在本案長達一年零兩個月的審理過程中,原告范後軍和他的老東家廈門航空之間一直存在著幾個爭議焦點。首當其衝的就是7次拒載,特別是在范後軍女兒出生後仍然採取拒載形式,是否侵犯范後軍的人格權。
那麼廈航的拒載是否侵權呢?法院認為,范後軍所主張的廈航7次拒載行為,前5次,雙方已經通過“調解意見書”的形式達成了一致意見。第6次在首都機場,廈航已用人工換取登機牌的方式允許范後軍登機,因此范後軍認為廈航侵權,無法律依據。最後一次,廈航在不能排除范後軍在航班上,是否可能再次與其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的條件下,出於安全原因拒絕范後軍登機,該判斷具有一定合理性。
朝陽區人民法院審判長 蔡峰:此種拒絕既是對其他旅客合法利益的維護,亦是對其法定義務的履行,此種拒載亦符合相關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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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