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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弒師案兇手被判死緩 法院認定程春明無過錯

 

CCTV.com  2009年10月21日 05:3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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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故意殺人罪,一中院認定其有自首情節

  昨天下午,法大弒師案嫌疑人付成勵,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自稱弒師為“殺一儆百”

  判決書顯示,去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大四學生付成勵,攜刀進入學院教室內,將正在準備上課的老師程春明砍成重傷,程春明不治身亡。在案件偵辦過程中,警方對付成勵進行了精神鑒定,結論為精神正常。

  付成勵被控制後,稱殺死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潛規則”了自己讀研究生的女友,並導致女友與他分手。付成勵表示,程春明不配做老師,他要“殺一儆百”。

  據報道,付成勵的女友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時表示,她與程春明曾多次發生性關係,這種性關係保持了一年,但屬於自願行為。

  判故意殺人罪被認定

  一中院審理時,未認定程春明與付成勵女友發生關係,也沒有認定程春明對事情發生存在過錯。所以,判決書中顯示,現在證據不足以認定程春明有過錯。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付成勵殺死程春明後,有自首情節。付成勵平時表現良好,沒有前科,也可以酌情從輕判刑。

  據此,一中院判處付成勵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但可不立即執行。

  因程春明的家屬沒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所以,此次判決沒有民事部分。

  付成勵父母旁聽判決

  宣判時,付成勵非常仔細地聽判決,表情平靜,情緒穩定。聽到判決書沒有自己的辯解時,付成勵詢問為什麼沒有自己的辯解。

  宣判後,付成勵當庭沒有表示是否上訴。

  昨天,付成勵的父母也到庭旁聽了宣判。付成勵的母親見到兒子時,當庭掉淚。得知兒子被判死緩,二人顯得輕鬆了些。

  - 追訪

  無前科證明被採信

  付成勵的律師張波説,付成勵犯故意殺人罪,但未被立即執行,是因為法院採信了中國政法大學出具的證明,並認定其有自首情節,屬於法律從輕判決的規定。

  張波稱,案件審理過程中,中國政法大學證明,付成勵入校後,遵守學校紀律,表現良好,從無前科。付成勵曾實習過的某報社也出具證明,付成勵實習期間,認真敬業,表現良好,沒有違反單位紀律。另外,付成勵作案後,主動打電話報警,並且等待警方來到,被控制後能夠交代罪行,符合法律規定的自首條件。所以,法院對其從輕量刑。(記者王殿學 王貴彬)

  - 回訪

  受害人妻子

  “希望事情儘快過去”

  昨日下午,當得知付成勵被判處死緩後,程春明的妻子韓女士似乎一時無所適從,連問:“是嗎?”沉默片刻後,她説:“與預料的一樣”。此前,她預料付成勵可能被判極刑,但考慮其是大學生,量刑可能會減輕。

  韓女士説,丈夫出事時,自己已有五個月的身孕,並因痛苦而幾乎暈厥。有人勸她“做掉孩子”,但韓女士堅持把孩子生下來:“哪個母親都會這麼選擇吧”。

  現在女兒已經七八個月大了,由韓女士的父母看護。

  “我不看網上的那些東西。”韓女士説,雖然聽説網上有人推測付成勵的動機,並稱丈夫程春明行為不端,但她相信法律,會給其丈夫一個清白。

  她擔心事情會影響到女兒的正常成長。“希望事情能儘快過去,儘快塵埃落定”。她説。她只盼著女兒能一天天長大,並希望人們不要再以“受害人的家屬”來稱呼她,因為生活還在繼續。

  記者 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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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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