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重慶市公訴機關今日提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七項罪名追究被告人楊天慶刑事責任。
今日上午9時30分,重慶市“楊天慶涉黑團夥組織案”準時開庭。9名被告人出庭受審,庭審有7名公訴人和9個辯護人。
楊天慶通過為組織成員提供生活費用,聚集成員吸毒、酗酒、嫖娼來控制組織成員。規定組織成員對組織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聽,並通過一定紀律來管理組織。為壯大組織實力,採取受雇殺人、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手段聚斂錢財,以支持組織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楊天慶為組織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為暴力工具,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放高利貸、暴力收債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管理和經濟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産權利。
公訴機關提提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敲詐勒索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強迫交易罪追究被告人楊天慶刑事責任。
楊天慶,35歲,重慶市渝北區人,僅有小學文化。200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糾集負案在逃犯曾川、劉成虎、簡紹坤,刑滿釋放人員劉渝,以及社會閒散人員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同日上午,劉鐘永等被告人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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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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