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彪貪污挪用公款1億多元用於境外賭博等,案發後有7417萬元無法追回
9月30日,湖南郴州中院通報被稱為“中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的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及其同夥吳明光、吳明丁等九名被告人挪用公款、貪污案的審理情況。主犯李樹彪終審被判處死刑,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審核中。
貪污公款境外賭博
李樹彪、吳明光等9名被告人貪污、挪用公款、非法經營和窩藏轉移贓物一案,經郴州中院一審,湖南省高院二審確認:李樹彪利用其擔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採取用住房公積金存款作抵押、質押等手段,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非法貸款6205.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和境外賭博等非法活動,案發後雖經司法機關多方追贓,仍有1900.5萬元無法歸還,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同時李樹彪還採取虛構單位名稱,私刻單位印章,騙取公款5667萬元用於境外賭博,並造成公款5517萬元損失無法追回,其行為又構成貪污罪,李樹彪以上犯罪金額高達1.18725億元。
案發後,司法機關窮盡一切司法手段全力追贓共追回4455萬元,到目前為止,仍有7417.5萬元無法追回。鋻於其犯罪情節與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一、二審法院均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李樹彪死刑。根據法律規定,李樹彪的死刑判決須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後方可執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復核之中。
3人協助“洗碼”獲刑
同案人吳明丁、吳明光開設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0997萬港元,併為李樹彪去澳門賭博提供地下錢莊賬號並在賭場“洗碼”結算,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吳明丁被一、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吳明光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同案人李娟,為李樹彪去澳門賭博提供墊賭碼和“洗碼”幫助,其行為亦構成非法經營罪,被一、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0萬元。
同案人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王詩義,為李樹彪貪污、挪用公款提供幫助,貪污公款1215萬元;參與李樹彪挪用公款一次350萬元,被判9年。
同案人李慶容,係李樹彪的前妻,在李樹彪案發後明知其用犯罪所得贓款購置價值73萬餘元的財産而刻意隱匿和轉移,被一、二審法院以窩藏、轉移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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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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