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實習生朱碧雯)應好友之邀送刀“解困”,沒想到好友持刀奪人性命。昨日,送刀者劉某和殺人者一併被控故意殺人罪,在武漢中院受審。
5月18日淩晨1時許,徐某在江岸區三眼橋一小區內與保安朱某發生矛盾,後對朱拳打腳踢。朱某從家中拿出斧頭示威。徐某打電話邀約好友劉某帶上彈簧刀來助威。徐某持刀後進入小區,朝朱某的腹部、腿部連刺兩刀,造成朱某死亡。
檢方認為,徐某、劉某無視國法,共同故意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並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日法庭上,徐某稱自己沒有殺人的故意,只是想給朱某一點“顏色”,應判為故意傷人罪;劉某稱當時只是給徐某送了把刀,對於其持刀傷人致死一事也是後來才知道的,希望從輕處罰。
公訴人認為,判定是否為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據被害人死亡的客觀事實而定,徐某、劉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二人為共同犯罪。劉某淩晨送刀,不僅提供了兇器,也對犯罪起到助威的作用,為從犯。
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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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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