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表示,5年來我省嚴查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加大辦案力度,促進了執法司法活動的公正和廉潔。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原處長鄧寧,就因此被判14年。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原處長鄧寧濫用職權,採取違法出具執行裁定、擅自增加被申請執行人法律義務、幫助請託人掩蓋房地産交易流轉納稅等手段,造成當事人損失和國家稅費流失926萬元,收受賄賂86萬元,挪用公款25萬元。檢察機關依法立案查處,鄧寧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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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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