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後抄告所在單位 16名醉駕者遭雙重處罰
本報訊(記者李亦中 通訊員張建勇 林海濤)被警方行政拘留後,還遭到所在單位的重罰。交管部門昨日通報,16名醉酒駕駛人被交警抄告其單位後,全部領受了雙重處罰。
近期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時,交管部門對醉駕者實行抄告制度,將違法行為抄告送達其單位或社區。
武漢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對醉酒駕駛員曹某進行談話,罰款500元;同時,在曹某駕駛證被吊扣的半年裏,對其作出停職下崗處理。武鋼實業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對醉駕人魯某扣月工資300元,公司總經理、書記遭“連坐”處罰,各扣月工資100元,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被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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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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