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曉玉出示養父養母在老家擁有田土和房屋的證明 記者 楊帆 攝
“他是養父,卻經常侵犯我,一定要和他解除關係。”説這話的是渝北區某中學老師曉玉(化名)。然而,她的請求已被渝北區法院茨竹法庭駁回。
養女稱受到養父性騷擾
昨下午4時許,渝北區茨竹鎮一租賃房內,説起和養父母的關係,曉玉欲哭無淚:“我現在每時每刻都在想和他們(指養父母)解除關係。”
曉玉説,養父田老漢時不時對她進行性騷擾。2006年下半年,在對新購買的房屋進行內部裝飾時,她叫田老漢幫忙牽拉窗簾。牽拉過程中,田老漢至少4次捏住她的手,都被她用力甩開。此後不久,田老漢又借從曉玉手中遞拿筷子的機會,再次捏拿她的手。她忍無可忍,將田老漢前次拉窗簾時的行為一併告知養母鄭婆婆,鄭婆婆當時也只是無可奈何地低聲斥責他。
曉玉告訴記者,只要鄭婆婆沒在場,田老漢就會用一種色迷迷的眼光盯著她。曉玉認為,田老漢的此類行為已構成對她的性侵犯,使她在情感上受到難以言説的傷害。2006年寒假,經過鄭婆婆同意,在眾多親人的理解與幫助下,她讓田老漢留在南川老家。
2007年夏天,田老漢又到茨竹家中居住。曉玉發現,田老漢仍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直盯著她。
狀告養父要求解除關係
曉玉稱,自從遭到性侵犯,她連飯都一直是在臥室裏吃,儘量避開養父的目光,也與他不再有語言交流。
今年6月16日,曉玉向渝北區法院茨竹法庭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與養父母的關係。
8月21日,此案在茨竹法庭第二次開庭審理,該案也引起當地眾多居民關注,他們紛紛趕到法庭旁聽。
“我哪可能去摸她嘛?”田老漢極力辯解,耳有點聾的他反復重復著這句話。
田老漢夫婦提出條件,要求曉玉將20年的撫養費給他們。曉玉不願意一次性拿這麼大一筆錢,只願意每月拿400元贍養費給老人,條件是老兩口回到南川老家去,因為他們在老家有田土。
法庭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的關係還能夠繼續維持下去,還沒有鬧僵到要解除關係的地步,遂駁回了曉玉的訴訟請求。
但曉玉表示,她會繼續打官司,“現在鬧到這個份上,已經不可能再住在一起了。”
鄰居希望她給老人送終
“養了至少20年,現在不要養父母了,60多歲的老兩口無兒無女,又能到哪去找依靠哦!”昨天,茨竹鎮上的居民對曉玉的行為非常不滿。
當地居民帶著記者來到田老漢夫婦現在居住的房子,這是老兩口和曉玉一起住的房屋,一個空蕩蕩的壁櫃,上面有厚厚的一層灰。鄰居稱,以前這上面有東西,曉玉把東西都搬走了。三室一廳的房屋,有兩間房的房門緊鎖。曉玉的養母鄭婆婆稱,“一間是曉玉的,一間是外孫的,現在她在外面租房子,孩子也跟著她走了。”
客廳除了一個沙發,還有一台電視。客廳的窗戶前還有一個露臺,上面曬著老人種植的豇豆,廚房的飯桌上也盛了滿滿一碗炒豇豆。鄭婆婆説,這是他們中午的菜。
樓下鄰居吳婆婆説,許多鄰居希望曉玉能和養父母和好,畢竟這麼多年都過來了。不管老人有什麼不對,作為養女都應該原諒老人。
更有居民説,養父母從小把曉玉帶大,“哪點沒看過嘛”。
但曉玉認為,自己已經32歲了,養父不應該再把她當小孩來對待。
養父母期盼能繼續這份緣
對於現狀,田老漢老兩口感到很寒心,“不管怎樣,畢竟都在一起生活30多年了。”
30年的感情,説脫離就脫離?但曉玉也有自己的理由:“這是二三十年的錯,我們從來就沒有溝通,話也説不到一起去。如果在讀書的時候我就曉得能脫離關係,我早就脫離了。”她稱,自己一直生活在養父母帶來的苦痛之中。
她説:“我一定要脫離關係,但我也會給錢保證老人的生活。他們要搬回老家或者出去租房子住,我要搬回自己的房子。”曉玉的態度很堅決。
“我們調解了無數次,但都不能把兩輩人拉到一堆。”田老漢所在社區居委會張主任很無奈地表示,希望田老漢老兩口能老有所養。作為養女,曉玉應該能體會到養父母把她帶大的艱辛,作為老師,更應該懂得回報,不管和養父母的隔閡有多深,都要用時間去淡漠這種隔閡。
記者 唐中明 實習生 付小雨
相關鏈結:
責編:石光輝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