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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路虎撞人案"司機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CCTV.com  2009年08月13日 19: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8月5日發生在雞西的“路虎撞人案”,經媒體披露後引起各界群眾廣泛關注。記者從雞西市檢察院了解到,這起事故的肇事人張喜軍已經被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0歲的張喜軍,現在雞西煤礦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裝配車間工作。8月5日中午他和3個朋友一起喝酒至傍晚,酒後駕駛車牌照為黑G96G17的黑色路虎吉普車行駛至雞冠區躍進街躍進橋橋頭時,軋傷一行人右腳,並與傷者及其家屬發生爭執,導致大量群眾圍觀。

  在此過程中,張喜軍向後倒車,又撞到車後一名圍觀群眾,隨後車輛又向前駛出10米左右,撞上圍觀人群,導致2人死亡,10余人受傷。

  記者從雞西市公安局了解到,經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技術總隊檢驗,張喜軍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198毫克,遠遠超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80毫克的醉酒標準。而且,張喜軍的駕駛證件已于2004年12月過期,屬於無證駕駛。

  雞西警方認為,張喜軍無照並醉酒駕車,在撞傷兩人且車周圍都是行人的情況下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終止,涉嫌以駕車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警方向檢方提請批捕後,張喜軍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記者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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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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