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款問題引發爭執,一方在網上發帖攻擊,結果多人被警方以涉嫌“誹謗”抓獲。經陜西省公安廳督察介入,漢中市漢臺警方撤銷了案件。然而撤案以後,漢臺警方將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也開庭審理。在此期間,當事雙方各自發起了一場國內著名法學專家論證會,論證結果全然相反。
鑫龍公司多人被抓
西安市鑫龍建築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龍公司)副總經理劉波,2008年7月31日晚被漢中警方從西安帶回漢中。鑫龍公司還有3人先後被漢中警方帶走,他們是工程部副經理馬忠衛、專職司機朱曉輝、公司職員夏翠。同案被抓往漢中的,還有蓮湖路G時代網吧兩名工作人員樊某、李某。樊某是劉波同學,李某是網吧一名技術人員。
6名被抓人員,先後被帶到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刑警三中隊。警方給他們各自出具的《監視居住決定書》顯示,他們涉嫌一起誹謗案。此後一段時間,6人分別被安排在漢中漢源賓館等處接受監視居住,並不時受到警方有關案情的詢問。
2008年8月25日,西安鑫龍企業集團副總裁韓興昌在大連開往上海的火車臥鋪上,被漢臺刑警控制。兩天后,韓在警方控制下抵達漢中,同樣被監視居住在酒店。
當年9月7日,劉波等6人先後被漢臺警方解除監視居住,轉成取保候審。
萬邦拖欠工程款
受到“誹謗”的楊海明,係漢中萬邦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另一個身份為陜西省人大代表。最近幾年,楊率領他的企業在漢中城區天漢大道旁邊打造的萬邦時代廣場,具有漢中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特殊地位。“誹謗”一案,正因萬邦廣場的部分裝修工程而起。
2007年10月30日,漢中萬邦實業集團旗下的萬邦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西安鑫龍公司簽訂了萬邦時代廣場主力商場二、三樓的內裝修合同,暫定合同總價款達1190萬元。
2008年5月16日,雙方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約定竣工等糾紛,在萬邦公司會議室發生爭執。鑫龍副總經理李克欣受傷,後被診斷為一處骨折並多處軟組織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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