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一個不到2年連殺8人重傷1人的特大搶劫殺人團夥3日依法被終審判決,6名團夥成員全部被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這個以張人猛為首的特大搶劫殺人團夥,由6人組成,其中有一對同胞兄弟和一對同居戀人。
團夥成員在不到兩年內,攜帶槍支,採用劫持的哥、跟蹤路人、視頻聊天和假徵婚“色誘”等方式,在蘭州連殺7人重傷1人,搶劫財物25萬餘元,其間還流竄至西安槍殺了1名銀行取款人。
2008年11月,蘭州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6名被告人張人猛、張人虎、呂振宙、劉冬英、王立波和譚立宏皆被判處死刑。隨後5名被告提出上訴。2009年6月,甘肅省高院進行二審。
據介紹,該團夥的覆滅源於數起人口失蹤案。2005年底到2006年初,蘭州市相繼有3名男子失蹤。警方調查發現,失蹤者銀行卡都曾被一名女子取走現金。警方很快查明取款女子名叫譚立宏,並最終查明了張人猛等6人劫殺多名男子並拋屍的重大案情。2006年8月25日晚,蘭州警方成功收網,一舉抓獲張人猛等6名嫌疑人,繳獲倣六四手槍2支、子彈30余發。
甘肅省高院二審認為,張人猛等6人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成立,且罪行極其嚴重,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及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判處6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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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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