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胡斌低著頭。
浙江在線07月21日訊賠償死者家屬113萬餘元後,胡斌能否因此從輕發落?昨天下午3時30分,杭州西湖區法院對“5 7”交通肇事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胡斌有期徒刑3年。胡斌的親屬以及被害人譚卓的親屬、生前同事等60余人參加了旁聽。
一審宣判後,法院馬上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了社會三點質疑,並表示判處胡斌有期徒刑3年,依據現有法律已是“頂格”判處。
對於法院的判決,胡斌父母認為太重,是否上訴還在考慮中。譚卓父親覺得判得太輕,準備提請檢察院抗訴或向上級法院申訴。
事發前胡斌確去看電影
交通肇事後,胡斌與同伴解釋是去西城廣場看電影,這一説法曾被懷疑,因為胡斌要看什麼電影並未披露,有人認為他們是純粹為了飆車。在昨天公佈的判決材料中,首次提到胡斌事發當晚要去觀看電影的片名是《金錢帝國》。
法院審理查明,5月7日晚,胡斌駕駛經非法改裝的浙A 608Z0藍瑟翼豪陸神牌紅色三菱轎車,與同伴駕駛的車輛從機場路出發,前往文二西路西城廣場看電影。
在途經文暉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時,胡斌與同伴嚴重超速行駛,並時有互相追趕的情形。
當晚8時08分,胡斌駕駛車輛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區大門口人行橫道時,未注意觀察路面行人動態,致使車頭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橫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譚卓。
譚卓被撞彈起,落下時頭部先撞上轎車前擋風玻璃,再跌至地面。譚卓送醫院經搶救無效,于當晚8時55分因顱腦損傷而死亡。
自首情節未被認定
事發路段標明限速為每小時50公里。經鑒定,胡斌當時的行車速度在每小時84.1至101.2公里之間,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案發後胡斌親屬與譚卓親屬已就民事賠償達成協定,胡斌親屬已賠償並自願補償譚卓親屬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130100元。
事發後,胡斌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這一細節在法院判決中得到確認。
法院審理後認為,胡斌肇事後及時報警並在現場等候,該行為屬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義務,且刑法已將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規定為加重處罰情節,依法不應當將肇事後報警並在現場等候的行為重復評價為自動投案,不構成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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