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帆資料圖片 城市晚報
據城市晚報報道,近日,吉林省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賭博罪、徇私枉法罪、行賄罪等罪名,對該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禹帆批准逮捕。目前,此案由有關部門聯合偵辦。
今年以來,全國打黑辦、公安部、吉林省紀委相繼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禹帆涉嫌利用職權、徇私枉法、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等違法犯罪問題,引起全國打黑辦、公安部和吉林省紀委高度重視。
5月13日,吉林省紀委對王禹帆採取了談話等相關措施。同時公安機關展開立案調查,6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禹帆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經公安、檢察機關偵查,王禹帆自1998年在擔任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以來,依仗權勢,專橫跋扈,為所欲為,網羅二十余名社會閒散人員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團夥。王禹帆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親自組織、指揮其團夥成員,在通化市及周邊地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了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他們不擇手段,採取強取豪奪、尋釁滋事、強佔礦産、強迫交易等一系列惡劣行為,以非法手段斂取了鉅額財富。
近日,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賭博罪、徇私枉法罪、行賄罪等罪名對王禹帆予以批准逮捕。目前,該涉黑犯罪團夥頭目王禹帆以及14名骨幹成員正在接受辦案組的進一步調查。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