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下旬正式啟動領導幹部問責制以來,遼寧省丹東市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共對19名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責。
被問責者或因不作為、亂作為,或因執行不力和損害了企業、群眾的利益。丹東市紀委軟環境辦稱,問責工作在提高機關執行力和落實力上的作用已經顯現,還有利於杜絕“廉政無責、小過難究”的現象。
為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加快推進邊城丹東跨越式發展並將工作落到實處,4月下旬,丹東市委專門下發了《關於在全市實行領導幹部問責制的決定》,正式啟動領導幹部問責制。而在此前,丹東市還推出了“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以文件或地方法規的方式細化行政問責制,增加其可操作性,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實。
記者注意到,丹東市委下發的《關於在全市實行領導幹部問責制的決定》共包括5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對問責的範圍、對象和問責方式、程序等首次予以明確界定,非常縝密。根據這部文件的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軟環境建設辦公室負責對各級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問責。同時,還配套出臺復議復查制度,即被問責對象對問責決定有異議的,可向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或其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機關應在規定時限內復議復查,作出決定。
據悉,行政問責制推出後,丹東市一些部門在實際操作中將問責制與具體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優化機構設置、細化崗位職責、量化工作標準、規範操作流程,實現分級問責、層層問責、事事問責。丹東市下轄的鳳城市在此間對兩起領導失職案件進行了問責,分別給予8名領導幹部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在當地通報批評的問責處理;丹東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殘聯對工作時間玩電腦遊戲等疏于接訪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責,分別給予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責令書面檢查等處理。如今,問責制讓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有了危機感,成為一條“高壓線”,從而使得履職盡責能力不斷提高,受到群眾肯定。(記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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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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