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閆文陸 張偉森 孫傑 ) 新疆兵團農六師芳草湖墾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親兄弟因口角發生打鬥,盛怒下哥哥用剪刀捅死親弟弟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趙忠義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10月19日,被告人趙忠義將從三十戶監獄刑滿釋放的弟弟趙玉平(係趙忠義同父同母弟弟)接回新湖農場一場六連,因趙玉平要求買好香煙二人發生爭吵,趙玉平獨自離去。10月21日下午,被害人趙玉平與種道江(係趙忠義同母異父弟弟)酒後到趙忠義家,被害人趙玉平與被告人趙忠義因瑣事發生爭吵繼而互相廝打,在打鬥中,被告人趙忠義從窗臺上拿起剪刀捅向被害人趙玉平腹部,致其受傷倒地,在轉送石河子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途中死亡。次日,趙忠義將屍體送往石河子市火葬場火化,並將此事隱瞞至案發。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趙忠義與被害人趙玉平係同胞兄弟,因瑣事發生口角後, 相互廝打,被告人趙忠義持剪刀將被害人趙玉平捅傷後致其死亡,被告人趙忠義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鋻於本案的發生係被害人趙玉平酒後尋釁致兄弟間發生口角,即而發生撕打,導致其受傷死亡,被害人本人有一定的過錯。而在傷害事件發生後,被告人趙忠義能夠採取積極救助措施;案發後,能夠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酌定從輕處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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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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