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16歲未婚媽媽"賣"女湊錢 幾月後要醫院"還孩子"

 

CCTV.com  2009年05月19日 16:0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錢江晚報   

  最近,平湖當地論壇上的一則傳聞甚囂塵上:“平湖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平湖二院)婦産科工作人員把産婦的嬰兒介紹給買家,從中漁利。”

  這則傳聞引起了軒然大波,平湖二院這家有數十年曆史的公立醫院頓時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昨日,記者得知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近日會得出結論。

  16歲的“媽媽” 稱醫院“介紹”她賣嬰

  提起這件事,平湖二院婦産科主任林麗萍滿臉委屈。她説,4月29日與30日兩天,一個自稱劉月的年輕女孩來醫院找她,説是要看看自己的孩子,希望林麗萍把孩子還給她。當時林麗萍並不在,同事後來轉告她。林麗萍根據同事提供的電話號碼給對方回了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劉月,説去年12月當時16歲的她在平湖二院生孩子,林醫生是她的主治醫生,由於她沒有錢付醫藥費,當時林醫生出主意把她的孩子給賣掉了,然後拿了其中的5000元作為醫藥費,現在她要回老家了,想親眼看看自己的孩子。

  林麗萍一下子懵了,自己幾時做過這樣的事情?就在這一天,院長盛金峰接到了相關投訴。這樣的事情讓他很震驚,馬上派人對此事展開調查。可無論怎麼查,醫院的門診、住院記錄上都沒有劉月這個人的診療信息。後來,院方接到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函,內容與劉月所説大致一樣,要求院方賠償15萬元精神損失費,如果不同意將起訴,索賠金額上升到50萬元。

  鋻於事情的嚴重性,5月2日,盛金峰向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報案。

  醫院澄清:産婦、領養人面談,院方無人介入

  此事隨後在當地論壇上迅速傳開,立即引起了眾人關注,輿論對林麗萍及平湖二院極為不利。經過多天的沉默之後,盛金峰昨天告訴記者,院方工作人員肯定不會這樣做。

  盛金峰説,他們也注意到當地論壇上對此事件的討論,為了平息外界的猜測,5月15日院方在論壇發佈了一份聲明。聲明從醫院方的調查出發,敘述了事情的整個過程。

  照醫院的敘述,劉月當時入院登記的名字為練月,所以後來醫院並沒有檢索到劉月的診療信息。産婦于2008年12月1日8點15分進産房,當時醫務人員檢查認為:産婦難産,需馬上進行剖腹産手術。但産婦及陪同男子堅決不同意做剖腹産術。為避免有悲劇或意外發生,醫生、護士們一方面積極治療,另一方面做産婦的思想説服工作。在與産婦的交談中,醫務人員了解到,該女孩未婚,男朋友不知去向,根本無能力養育這個孩子,所以壓根就不想生下這個孩子,同時,也擔心醫藥費的事情。

  最終,産婦勉強接受剖腹産手術。經過醫務人員的努力,12月1日12點33分,安全産下一名女嬰。病歷記載:12月3日下午,該産婦在醫生不同意的情況下自行離院。

  據院方調查,該嬰兒在産後第二天即12月2日中午,被當地一戶人家抱走領養。産婦與領養方進行了直接商談,而平湖二院醫務人員沒有參與到所謂的“買賣”商談中。整個過程純屬産婦和抱養家屬的個人行為。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