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未婚媽媽情急"賣"嬰 幾月後要醫院"還我孩子"
浙江在線05月19日訊 最近,平湖當地論壇上的一則傳聞甚囂塵上:“平湖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平湖二院)婦産科工作人員把産婦的嬰兒介紹給買家,從中漁利。
”
這則傳聞引起了軒然大波,平湖二院這家有數十年曆史的公立醫院頓時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此事到底是真是假?昨日,記者得知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近日會得出結論。
16歲的“媽媽”
稱醫院“介紹”她賣嬰
提起這件事,平湖二院婦産科主任林麗萍滿臉委屈。她説,4月29日與30日兩天,一個自稱劉月的年輕女孩來醫院找她,説是要看看自己的孩子,希望林麗萍把孩子還給她。當時林麗萍並不在,同事後來轉告她。林麗萍根據同事提供的電話號碼給對方回了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劉月,説去年12月當時16歲的她在平湖二院生孩子,林醫生是她的主治醫生,由於她沒有錢付醫藥費,當時林醫生出主意把她的孩子給賣掉了,然後拿了其中的5000元作為醫藥費,現在她要回老家了,想親眼看看自己的孩子。
林麗萍一下子懵了,自己幾時做過這樣的事情?就在這一天,院長盛金峰接到了相關投訴。這樣的事情讓他很震驚,馬上派人對此事展開調查。可無論怎麼查,醫院的門診、住院記錄上都沒有劉月這個人的診療信息。後來,院方接到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函,內容與劉月所説大致一樣,要求院方賠償15萬元精神損失費,如果不同意將起訴,索賠金額上升到50萬元。
鋻於事情的嚴重性,5月2日,盛金峰向平湖市公安局乍浦分局報案。
醫院澄清:
産婦、領養人面談,院方無人介入
此事隨後在當地論壇上迅速傳開,立即引起了眾人關注,輿論對林麗萍及平湖二院極為不利。經過多天的沉默之後,盛金峰昨天告訴記者,院方工作人員肯定不會這樣做。
盛金峰説,他們也注意到當地論壇上對此事件的討論,為了平息外界的猜測,5月15日院方在論壇發佈了一份聲明。聲明從醫院方的調查出發,敘述了事情的整個過程。
照醫院的敘述,劉月當時入院登記的名字為練月,所以後來醫院並沒有檢索到劉月的診療信息。産婦于2008年12月1日8點15分進産房,當時醫務人員檢查認為:産婦難産,需馬上進行剖腹産手術。但産婦及陪同男子堅決不同意做剖腹産術。為避免有悲劇或意外發生,醫生、護士們一方面積極治療,另一方面做産婦的思想説服工作。在與産婦的交談中,醫務人員了解到,該女孩未婚,男朋友不知去向,根本無能力養育這個孩子,所以壓根就不想生下這個孩子,同時,也擔心醫藥費的事情。
最終,産婦勉強接受剖腹産手術。經過醫務人員的努力,12月1日12點33分,安全産下一名女嬰。病歷記載:12月3日下午,該産婦在醫生不同意的情況下自行離院。
據院方調查,該嬰兒在産後第二天即12月2日中午,被當地一戶人家抱走領養。産婦與領養方進行了直接商談,而平湖二院醫務人員沒有參與到所謂的“買賣”商談中。整個過程純屬産婦和抱養家屬的個人行為。
院方承認
有工作人員有過“建議”
林麗萍向記者回憶,因為情況緊急,孩子死在肚子裏醫院要負責任的,而且大人也有生命危險,“我當時確實講了一句:如果孩子不要的話,生出來送給沒有孩子的人家好了。”
林醫生説,但後來所發生的一切,她什麼也不知道。而盛金峰告訴記者,經過院方的調查,得知有一個年輕護士確實向外界透露了劉月想賣孩子的信息,但沒有具體參與買賣過程。盛金峰説,這個護士並沒有直接向買家説起這件事,而是向一個中間人無意間提起的,隨後應該都是由那個中間人去聯絡的。“我們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我們該負多少責任,就負多少責任。”
隨後,經過輾轉聯絡,記者終於見到了劉月,一個經過精心化粧的年輕女孩。數十分鐘的採訪過程中,劉月沒有一絲笑意。面對姓名的疑惑,劉月解釋説,劉月是她的真名,當初住院時是用了朋友練利的身份證,因為怕年齡太小不能生孩子,但醫生在寫名字時錯寫成了練月,然後她也就跟著這樣寫了。劉月依然堅持認定是林麗萍聯絡他人買走了她的孩子,而且暗地裏不知拿了多少錢。“我只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劉月説。
嬰兒已經找到,
警方將儘快公佈案情
當地論壇中有網民指出,醫院經常會介紹一些母親把不願意養育的新生兒轉賣給其他有需要的家庭。盛金峰當即否認這一説法,他説,至少在他的所知範圍內,平湖二院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更不可能用這樣的手段去牟利,“但是其他的醫院是否有這種情況,我不敢下結論,其他醫院的情況我也不了解。”
記者隨後向乍浦公安分局局長張建林詢問案件的調查情況。張建林告訴記者,那名女嬰已經找到,事件詳情他們正在調查,本週應該可以出結果。
昨天晚上,記者聯絡劉月,想告訴她嬰兒已經找到,但是劉月的手機已經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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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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