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鄧玉嬌患抑鬱症有轉移視線之嫌
湖北巴東縣3名官員與雄風賓館夢幻城女服務員鄧玉嬌起爭執,兩人被刺傷,其中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經搶救無效死亡。爭執原因是官員提特殊要求遭拒後用錢抽打女服務員。12日上午,辦案民警向巴東縣政府通報該案調查結果,稱服務員可能患抑鬱症,最終結果還要等待對嫌疑人進行精神病鑒定。(5月13日《現代快報》)
精神病鑒定可能淪為強勢犯罪嫌疑人的“免罪金牌”,一直以來被法律界人士擔憂,而今卻被用在無權無錢的女服務員身上,似該為公正法律喝彩。因為依照法律,抑鬱等精神病症患者在處罰量刑時從輕,更有甚者免予起訴。但在筆者看來,這非但不是鄧玉嬌的幸運,某種意識上講有轉移公眾視線、回避案情真相之嫌。
據警方調查,死者鄧貴大與同辦公室黃德智、鄧某飲過酒後去夢幻城休閒。其間黃髮現鄧玉嬌並詢問她是否可為其提供特殊服務。遭拒後黃質問鄧玉嬌在服務場所為何不“服務”,雙方遂起爭執。爭執中,鄧玉嬌欲離開,跟在黃身後的鄧貴大插言:怕我們沒有錢麼?便隨手從衣袋中抽出一沓錢在鄧玉嬌面前顯擺。鄧玉嬌拒不理睬,欲再次起身離開時,被鄧貴大按在休息室的沙發上。鄧玉嬌欲起身,卻被再次按住。於是,慘劇上演……
幾次按住一個弱女子意欲何為?這分明是圖謀不軌。當時處境下的鄧玉嬌,完全可視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為此採取“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于情于理,鄧玉嬌都應被從輕發落。關鍵是依據何在?當然,以抑鬱症對其輕判一定程度上能消除鄧貴大之死給當地招商引資工作乃至當地官員形象帶來的負面影響,但毫無疑問這是自欺欺人。鄧貴大等令官員形象蒙羞的行徑一目了然,而分析鄧玉嬌當時面臨的處境,就算他們暴行的中止不是鄧貴大的死而是其他,是否也應被判強姦未遂?鄧玉嬌不甘受辱維護自己的安全,不是正當防衛又是什麼?
反觀現實,罔顧女性尊嚴的好色官員層出不窮,患抑鬱症的女服務員卻不常有。雖説任何人的非正常死亡都值得同情,但因何而死帶給社會的警示和反思卻不盡相同。一個鄧貴大因侵犯有抑鬱症的服務員而死,更多鄧貴大會把這僅僅當作巧合,從而不足以使好色官員引以為戒,也不足以震懾其檢點自己的形象。 (趙登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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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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