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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傷人致死疑犯庭上翻供 遭撤銷自首情節

 

CCTV.com  2009年05月15日 13: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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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韶關5月15日電 (馮昶李淩汪次安)記者今日從廣東韶關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被告人楊大德傷人致死自首後,卻又在法庭上翻供,否認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最終被公訴機關撤銷其自首情節。

  2008年8月23日晚,被告人楊大德騎摩托車送姐姐回家,途經韶關樂昌市河南鎮某路段時與喝醉酒的劉某強等人發生衝突。

  楊大德當即打電話叫來被告人楊幫偉等人,對劉某強進行毆打。

  劉某強的哥哥劉某勤聽説弟弟被打,趕到現場與楊大德等人評理時又發生言語衝突。楊大德等人將劉某勤打倒在地後猛踢其頭部一腳。

  楊大德、楊幫偉等人毆打完劉某勤兄弟後,還要求劉某強賠償8000元。被打的劉某強當然不肯,繼而又遭到楊大德等人毆打,無奈之下劉某強答應賠償5000元。

  只借到3000元的劉某強還被迫寫了一張2000元的欠條交給楊大德。

  更不幸的是,劉某勤回家後感到不適,次日6時送往醫院,因顱內出血搶救無效死亡。

  而楊大德亦隨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09年5月14日,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大德、楊幫偉涉嫌犯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罪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但在昨日的庭審上,楊大德卻突然翻供,否認腳踢劉某勤頭部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楊大德犯罪後自動投案,原本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在昨日的庭審中卻又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因而,公訴機關以其在法庭上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為由,撤銷了對其自首情節的認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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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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